参保大学生、外出务工人员、外出旅游探亲人员,医保中心的提醒请查收!

2019年02月01日 10:57:00 | 来源: 都市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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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一年一度的返乡潮也早已经拉开大幕。市医保中心向全市大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外出旅游探亲人员发出温馨提示。

  参保大学生   

  返乡大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返校回到徐州后可携带社保卡(如无社保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发票(盖章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盖章原件)、出院记录(盖章原件)、病案首页(盖章复印件)、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零星报销。

  外出务工人员   

  外出务工人员回徐后,首先,确认自己是否缴纳了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缴费日期截止2019年2月底)。尚未缴费的,最近几天要抓紧时间缴费。

  其次,确认自己是否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时出具个人承诺书,即使还不确定工作地、没有拿到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也可以采取先备案、后“补充证明”的方式来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自申请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补交相关备案材料即可。(提示:三个月内未补交备案材料的,异地就医备案将被撤销,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也要按非正常转诊转院执行,医保多支付的费用将被追回。)备案成功后,到就医地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入院手续,只要拿着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了。不用拿回来报销,很是方便。

  外出旅游探亲人员  

  外出旅游探亲人员在外地发生急诊抢救,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的,医保予以报销。门急诊抢救,需要携带社保卡(原件)、发票(原件)、门诊费用清单(盖章原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门(急)诊转住院,需要携带社保卡(原件)、发票(原件)、门诊费用清单(盖章原件)、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病案首页、出院记录,需加盖医院医务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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