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将迎来首个没有鞭炮声的春节,你准备好了吗?

2019年01月28日 10:38:06 | 来源:徐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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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星期

  就将迎来2019年春节

  不少市民已开始准备年货

  您一定要注意

  从现在起

  千万别再买烟花爆竹!!

  徐州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的区域、时间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按照《徐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作以下调整:

  一、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贾汪区、铜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区域、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放区域、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严格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徐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燃放烟花炮竹的危害

  烟花爆竹燃放时,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有毒有害气体以及碳粒、金属氧化物等颗粒粉尘,污染严重。

  在烟花爆竹燃放的多发日期和时段,徐州市空气质量短时间内会急剧恶化,PM10、PM2.5浓度大幅升高。

  不仅如此,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高强度噪音,严重影响到广大群众的正常休息。

  处罚和举报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徐州市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任何个人和单位有权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0516-110(市公安局)

  0516-83738658(市安监局)

  0516-12319(市城管局)

  0516-12369(市环保局)

  市民还可以发送信函到相关单位进行举报

  公安机关将继续不断发挥好基层派出所和一线巡防等警力作用,突出烟花爆竹燃放的重点节点,对繁华街道、城郊接合部、城中村、居民小区等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地毯式的巡查巡控,及时发现制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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