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龙头企业主板上市奖300万!支持乡村振兴江苏这样做

2019年01月28日 13:32:04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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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讯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苏将在资金奖补、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普惠金融、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农业龙头企业上市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以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好更快参与乡村振兴。

  具体来看,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上,对总部注册地在江苏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的,由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40万元奖励,在江苏股权中心挂牌的,省财政给予20万元普惠金融补助。

  在PPP项目上,鼓励乡村振兴PPP项目申报省级试点,符合条件的优先选入,对民营企业作为主要社会资本方、绿色环保领域的乡村振兴类项目,奖补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奖补上浮政策可同时享受,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乡村振兴。

  放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领域,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投资农业农村项目超额收益可以部分或全部让利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3%的部分,财政部门可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

  进一步发挥省信用再担保集团、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作用,完善涉农贷款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对为涉农信贷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担保额度在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按其担保业务的季均余额给予不高于0.5%的风险补偿。

  加快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类公共服务项目,财政予以优先支持。将投资发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促进一二三产融合类项目,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对引入的可带动当地区域性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可予以优先支持、重点支持。

  在落实税费减免优惠上,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序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凭收购发票抵扣增值税和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免征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性税收优惠、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实习生/程靓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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