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十一点左右,在泰州火车站,一名男子正准备通过实名制认证通道。民警发现这名男子十分可疑,并将他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民警介绍,当时,这名男子准备持票进站,但身份证和其长相并不相符。
南京铁路公安处泰州站派出所客运警长赵光明:“持1999年的身份证,但他看起来实际年龄要大很多。”

在民警的询问下,男子孙某交代这张身份证不是他的,他是1975年出生的,是拿其他人的身份证购买火车票的。

民警介绍,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购票等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孙某已经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购票多达十多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处罚,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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