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记者在近日全省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省将对727条省骨干河道、137个湖泊,以及49座在册大中型水库开展违法圈圩和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全面遏制违法侵害河湖行为,逐步修复河湖生态,保护河湖综合功能。

去年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在全省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对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围垦,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湖泊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要争取在2019年年底前整治到位;在《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施行以前形成的湖泊历史圈圩,将通过退圩还湖等方式退还河湖生态空间,逐步实施到位。
列入本次整治项目的违法圈圩包括违法圈圩湖泊、围垦河道水库行为;违法建设包括在河湖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划要求,以及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未按照审批文件要求实施的违法项目。

记者从会上获悉,全省各地将对辖区内湖泊、河道、水库逐一排查,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确保各类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不遗漏。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治标准、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在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省河长办具体组织推进。市、县要根据实际,建立党委政府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整治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实施联合执法,对敷衍推诿、拒不整改的违法主体,列入诚信黑名单;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鹏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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