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邻居因为一棵小树骂上门来73岁老汉争执中倒地身亡)
因为自家房后的一棵小树被刨除,周某到邻居吕老汉家讨说法,其间双方发生争吵谩骂,73岁的吕老汉当场倒地,120到场后确认其已经死亡。法院判周某承担三成责任,赔偿吕老汉家属5.7万余元。
邻居骂上门 73岁老汉倒地死亡
2018年4月20日晚7点,家住庄河的周某发现,自家房后的一棵小树被刨除,周某对此颇为不满。于是周某到吕老汉家讨说法,73岁的吕老汉住在周某后院,与周某还有亲属关系,被刨除的树位于吕老汉家前院。周某敲门后,吕老汉出来并与其理论,其间双方发生争吵谩骂,后吕老汉当场倒地,120到场后确认其已经死亡。
事后,吕老汉家属将周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等各项费用3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周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并支付相应经济损失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定周某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及责任比例的前提,是明确其行为与吕老汉的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其对损害后果是否负有过错及过错大小。
承担三成责任赔偿5.7万余元
吕老汉死亡时73周岁,其与被告系前后院邻居且有亲属关系,无论是从敬老尊重长辈,还是邻里团结互助友爱的角度看,在发生纠纷争执时,双方均应冷静克制,理性对待,珍惜亲情,但是周某在明知吕老汉作为长辈年事已高的情况下,仍存在与其高声说话并有言语冲突,未能采取协商处理的理性方式,存在行为失当之处。
其次,吕老汉当场死亡,据此,发生言语冲突的过程中,周某应考虑到其年事已高存在威胁生命安全的隐患,因此周某的行为是导致吕老汉死亡的诱因之一。综上,周某对吕老汉的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且根据案情综合认定过错程度,判定周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较宜。
庄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某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5.7万余元。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吕老汉家属认为,吕老汉在此事中无过错;小树不是周某所栽,周某在辱骂的过程中言辞恶毒;吕老汉从来没有生病历史,身体健康,当天下午还下地干活;周某应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周某认为,吕老汉的尸体已火化,并没有进行司法鉴定,没有证据证明吕老汉的死亡原因与自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认为,周某与吕老汉发生口角争执时,讲了挑衅性语言,该行为与吕老汉当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周某对吕老汉当场死亡的后果存在过失,一审判决由其承担部分责任并无不当。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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