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2018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公布了2018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结果,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于2015年3月启动建设,2016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开展试点建设工作。近年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专家组多次来到金坛区实地考察,对长荡湖湿地公园项目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 严承高:“长荡湖在江苏这个地方有这么一块湖面,影响也很大,希望能成为我们国家湖泊类型的湿地公园治理、恢复的典范。”

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79平方公里,分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五大功能区。湿地公园建设突出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源头治理,大力实施围网拆除、清淤、退圩还湖等六大生态工程。
江苏金坛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 陶俊:“整个长荡湖由原先的单一的捕捞过渡到捕捞养殖相结合,再到以养殖为主、捕捞为辅这样一个生产型湖泊,全部转变为现在的人放天养生态型湖泊。”

下一步,长荡湖旅游度假区将继续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宣传教育作用,推进长荡湖健康发展、协同发展、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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