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疯传西藏朋友圈的谣言,你中枪了几个?

2019年01月05日 13:50:54 | 来源:悦享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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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谣言一:“布达拉宫每年下陷1米多,所以将在2020年闭馆,不再开放”

  【官方辟谣】布达拉宫管理处作出声明:“我处自2011年起就与北京交通大学合作为布达拉宫主体建筑安装结构监测设备,实行建筑保护性监测研究工作。运行至今,从未发现布达拉宫建筑发生下陷的情况。同时我处专门设立维修科,每年对布达拉宫建筑进行保护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因此,我处对谣言作出明确回应,布达拉宫建筑下陷及2020年闭馆不开放的消息不实,纯属造谣”。

  谣言二:交通事故类

  [样本1]“机场高速发生严重车祸仅一男孩幸存”

  【网警辟谣】据查,实际该寻找男孩家属视频的出处为12月10日发生在吉林省榆树市的一起交通事故现场,经“西藏网警”核实,该谣言信息最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传播,目前当地网警已经对此辟谣。

  [样本2] “山南高速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网警辟谣】经山南网警核实,山南高速段未发生此交通事故。据核实,该交通事故实际于7月22日发生在青海省西宁到格尔木茶卡高速段,目前当地交管部门已与其家人取得联系。

  谣言三:涉警谣言类

  [样本1]“山南加查县出大事”

  【网警辟谣】经山南网安部门核查,该网民发布内容为谣言信息,此视频内容实为“加查县公安局民警在加查县第30届物资交流会现场正常巡逻执勤”。

  [样本2]“那曲交警队门口出事了”

  【网警辟谣】经那曲网警核实,图片内容实为当地违章司机在那曲交警队门口排队处理违章。该图片系不明真相网民随手拍摄发布。

  [样本3]“日喀则交警从群众手里扣押三轮车,给自己的亲戚”

  【网警辟谣】经查,该谣言视频发布者为日喀则网民普某。据普某交代,其于2018年7月3日在日喀则市步行街路口处(6号警务站旁边)看到有人在拉三轮车,便拿出手机拍摄视频,并配音称“日喀则交警从群众手里扣押三轮车,给自己的亲戚”,视频拍摄后将其传发至微信群中,引发不明真相网民关注、转发。

  [样本4] “日喀则某地车祸撞死人”

  【网警辟谣】经日喀则网警向交警部门核实,该交通事故只是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该网民发布信息为谣言信息。

  谣言四:偷抢小孩、盗取器官类

  [样本1] “日喀则东嘎有人偷小孩,被警察抓”

  【网警辟谣】该信息为谣言。造谣网民扎某于2018年7月4日在日喀则市东嘎林卡附近见几人在货车附近说话,便拿出手机拍摄视频,并配音称“东嘎乡有回族在抓小孩,被公安抓了”,视频拍摄后,扎某将视频传发至个人朋友圈中,引发不明真相的网民大量转载。

  [样本2] “使用香皂迷晕他人偷抢物品和小孩”

  【网警辟谣】经西藏网警核查,该信息为谣言。目前已知的所有化学药品,都达不到在人面前晃两下就能迷晕的效果。并且警方也从未接到此类“迷魂药”作案的报警。

  [样本3] “那曲尼玛县扎多等人员偷小孩,倒卖器官”

  【网警辟谣】该信息系谣言。根据信息显示的人员姓名照片比对,尼玛县姓名为扎多的有35人,而后根据照片比对,初步确定为尼玛县尼玛镇9村人员。随后,民警与扎多的家人联系,确认了照片中的人员确系扎多本人。扎多现系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经过了解,扎多一直在学校上学,最近一次外出为4月23日至5月23日,期间在拉萨市羊达乡地方氧气厂实习。不存在偷小孩的事实。

  [样本4] “昌都贡觉县哈加乡有人偷小孩”

  【网警辟谣】该信息系谣言。经对当地各路口监控调取排查,未发现事发时间段有可疑车辆进出哈加乡。该谣言系哈加乡一名儿童编造,该儿童因偷跑出去玩耍,回家害怕家长责罚因而向家人谎称自己险些被拐骗,并编造被拐骗经过,该情况在哈加乡相互传播,后被人编造成谣言在微信上传播(转自“贡觉警务动态”)。

  [样本5] “花100元请小学生带路”

  【网警辟谣】该信息为谣言。经网络搜索“100元请小学生带路”发现有多条搜索结果,同样内容的信息在上海、山东、福建、河南等地都出现过,属于典型的“旧谣新传”。 在流传的版本中,只是地点名称不同,内容都一致,而传言涉及的各地警方均已辟谣。

  [样本6] “三亚来了外地人,在拉萨偷抢小孩”

  【网警辟谣】经西藏网警核查,该信息为谣言。经百度搜索发现,该谣言信息样本最早于2016年1月传播,并有多地警方开展辟谣工作。该类谣言已变换地名衍生为多个信息样本,西藏网警已多次针对性开展辟谣工作。

  谣言五:捞取地沟油类

  [样本1] “日喀则仁布县某餐馆使用回收油品”

  【网警辟谣】经调查,未发现该餐馆违法使用回收油进行二次加工。(西藏仁布公安)

  [样本2] “林芝波密县某餐馆捞取地沟油”

  【网警辟谣】经联合调查组实地核查发现,视频中声称该餐馆工作人员捞取地沟油进行加工的情况不属实。真实情况为该餐馆工作人员为了方便运输处理,将餐厨垃圾进行分装。

  谣言六:食品类

  [样本1]“康师傅食品中含有多菌灵农药”

  【网警辟谣】该谣言信息自2013年开始传播。2013年、2016年和2017年都曾出现过类似的谣言,只是将其中的“康师傅方便面”“果粒橙”“啤酒”“雪碧”等食品进行变换。

  [样本2]“冰红茶被下老鼠药致人死亡”

  【网警辟谣】网警小编通过搜索发现,这不仅是一条谣言,而且还是一条“旧谣言”,换个名字兜兜转转又回来了!以前躺枪的还有雪碧、怡宝、加多宝、王老吉、康师傅等。

  谣言七:“拉萨堆龙德庆某女子被拐卖到甘肃遭毒打”

  【网警辟谣】拉萨网警联合堆龙区网安大队,对信息中提及的堆龙德庆区“雄巴拉曲”进行调查核实,在走访“雄巴拉曲”一带(包含的加热和色玛两村)后,未发现有妇女被拐卖的情况,且上述地区尚未有走失或被拐卖人员记录。网传信息不实。

  谣言八:“拉萨河出现鳄鱼”

  【网警辟谣】该信息系谣言,发现鳄鱼的地方位于四川甘孜县,当地已抓捕。请大家勿再传播。

  【网警提醒】

  1、散播谣言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样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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