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就困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施细则出炉

2018年12月31日 01:01:32 |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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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镇江市市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新鲜出炉,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实施细则,补贴对象及条件为曾在镇江市参加过失业保险(登记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其军龄视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从事灵活就业并在镇江市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据了解,补贴标准为按照当年公布的市区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补贴起始时间自申请当月计算。

  办理补贴将通过个人申请、审核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按照“自主申报、先缴后补”原则,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智慧人社”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写《镇江市市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社区(村)人社服务站(窗口)帮助办理申请。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和丹徒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在人社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细则规定,对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正式退休手续以及入学、参军等终止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情况的,必须在办理相关手续前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逾期不再受理。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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