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被拘留继续赖账 动真格!这次还了仍被判刑

2018年12月27日 08:57:28 |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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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后就没事儿了吗?江都男子老郑(化名)就是这样想的,重获自由后,他仍对法院生效判决置若罔闻,结果被抓,还清了欠款,还得被判刑。这是江都法院在昨天召开的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典型案例之一。

  被法院判令还款

  他有钱也不还被拘留

  老郑是江都一名建筑商。5年前,他向当地建材商老黄(化名)赊购了30多万元建材,并出具了一份欠条。此后,他两度保证还款,可一到约定还款时间就继续找理由拖延,直到2015年年初,老黄一分钱也没拿到。

  无奈之下,老黄只好到江都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老郑偿还老黄30多万元建材款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老郑分文未还。老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4月,江都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向老郑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和申报财产通知书,并多次通知老郑到法院接受谈话,可对方一直未出现。不仅如此,执行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在该案执行期间,老程结算得一笔80万元的工程款,并擅自将该工程款偿还其他债务,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2016年1月,法院依法对老郑司法拘留15日。

  获释后继续赖账被抓

  还清欠款还被判了刑

  重获自由后,老郑以为自己被拘后,这件事就此翻篇,因此仍不偿还老黄建材款。

  江都法院执行局经初步调查认为,老郑有能力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却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该案线索移送江都警方。去年1月,老郑被民警抓获归案。此时,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后果,立即筹款还清了拖欠老黄的建材款,还主动补偿对方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郑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归案后还清涉案欠款、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法院决定给予其一定的考验期限,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通讯员陈应都记者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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