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小学周边百米内不得设置烟草零售点

2018年12月23日 14:36:53 | 来源:荔枝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近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根据《规定》,中、小学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100米区域内不得批准设置零售点。

  《规定》明确了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具体设置要求: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8平方米以上(便民服务亭除外);申请人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使用权。

  沿街门面房以外其他零售点的设置应当符合间距或者数量要求:比如,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封闭式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商业用房根据居民户数设置零售点,100户以下可设置1个;100户以上的,以此为基数,每超过100户可增设1个(余数达50户以上的按100户计算);邻近零售点最短可通行间距不少于15米;

  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内设置零售点不超过5个,火车站、机场每个候车(机)区域内设置零售点不超过10个;邻近零售点最短可通行间距不少于15米;

  同时,《规定》还明确,中、小学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100米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治疗区域内、人均持证率达到饱和值的网格单元内都不得批准设置零售点。

  《规定》适用于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栖霞区内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其他区参照参照执行或者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