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撒谎?厉害了!法院判决用上了“测谎仪”

2018年12月18日 19:58:13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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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谎似乎一直是电视剧中才会出现的情节,但这样的过程却在生活中真实上演了。

  2017年3月,老刘经人介绍到物业公司工作,公司在招聘条件中明确写明退休优先,老刘提供的身份信息也显示符合这一条件,后来老刘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去世,家属却表示老刘并未到退休年纪,要求公司按工伤赔偿,双方一直争执不下,原告当事人主动表示愿意接受测谎。

  近日,该案正式宣判,测谎的结果在判决中起到怎样的作用? 

  2017年6月,秦淮区某物业公司老刘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去世,经劳动仲裁,老刘生前所在的公司应承担工亡赔偿,物业公司不服,称老刘入职时提供的身份证显示其出生于1955年,事发时他已到退休年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退休人员双方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而在劳务关系下,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算工伤,公司也就不用支付工亡赔偿金。

  由于只保留了复印件,老刘的家属认为,这是物业公司伪造的,他们拿出的老刘身份证显示,老刘是1957年出生,双方各执一词,由于核心人物老刘已去世,原告申请对为老刘办理入职手续的赵某进行心理生理测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测谎,当被反复四次问到“老刘提供复印件的身份证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吗?”等问题时,赵某都作了肯定回答,测试结果显示赵某心理生理反应正常,通过了本次测试,也就是说赵某没有撒谎,但老刘的儿子对测谎结果并不认可。

  记者注意到,对于原告提供的同时复印有老刘银行卡和身份证的材料,他的三位亲属虽然不认可是老刘自行提供的,但是却认可材料上老刘的签名是他自己所书。

  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法官沈小军表示,现有的证据已经能够证明虚假身份证由死者本人提供,测谎是对这一结果进行了加强:“在民事行为当中要看双方有没有达成劳动关系的合议,在我们这个案子当中很明显看出,虚假身份证是由本人提供的,那么他当时的目的就是要达成劳务关系,从民事审判中,测谎是不作为单独的证据使用的,但由于死者家属拒不承认,我们处于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我们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测谎,这是佐证而已。”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原告与刘某在2017年3月~6月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法院表示,尽管作出这样的认定,但并不意味着原告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其所承担的责任不在本案的讨论和认定范围内。

  更多详细报道,欢迎收听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的各档节目。《江苏新闻联播》07:00-07:30《新闻早高峰》07:30-09:00《新闻晚高峰》18:00-19:00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查多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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