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请“默哀一分钟”!

2018年12月12日 20:00:03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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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3日,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也将迎来全国首个国家公祭保障地方立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的施行。

  作为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法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的确立,在国家公祭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方面填补了立法空白。鸣放警报时所有人都需要默哀吗?参观国家公祭设施时,哪些事情不能做?对“美化侵略战争”的人该处以什么刑罚?……现在,所有问题都有了明确的答案。多个立法"首次" 创下"南京速度"

  近年来,"精日"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3月,南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呼吁立法严惩"精日"分子。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南京调研《英烈保护法》,也对国家公祭保障工作立法提出建议。5月,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被追加进今年的立法计划。10月,《条例》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上二审全票通过,1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今年12月13日正式生效。

  仅用半年的时间,这个立法速度,在地方立法上面创造了一个南京速度。为了保证立法高质量,南京在地方立法中,除了首次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还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南京市律师协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进行立法前评估和草案文本建议稿的起草,对民众特别关切的精日行为,给它画上了法律红线:

  《条例》明确,要以纪念馆为核心划定一定范围的管理区进行严格管理,管理区内应当保持庄严肃穆、环境整洁,禁止开设娱乐场所;禁止设置与悼念主题明显不相适应的门牌店招等。同时,全市的丛葬地都被纳入到条例的保护当中。

  "默哀一分钟"被写入《条例》,规定在举行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在主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以及行人、在校师生等就地默哀一分钟。在日常生活和教育中,则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关爱幸存者,将国家公祭主题教育纳入南京中小学地方课程,实现民族记忆的世代传承。

  让我们用最简单的行动,表达我们最深切的哀思。

  此外,您还可以关注国家公祭日特别节目,参与“点烛光,写寄语”活动!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推出《国之祭·2018》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特别节目。12月13日9点—11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江苏卫视频道、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江苏国际频道,我苏、荔枝新闻客户端,江苏新闻微博、微信公众号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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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铭记历史,勿忘国耻,珍爱和平,圆梦中华,国家公祭,我们以此告慰逝者,永励后生!

  敬请关注12月13日《国之祭·2018》—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特别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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