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泰州市规划局公示了泰州城区首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共有36处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名人故居、构造物入选,建筑年代涵盖明代、清代和民国时期。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泰州市规划局前期开展了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泰州市规划局会同海陵区、高港区和市文广新局、住建局等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走访原住民和测绘等工作,研究和确定历史建筑的分类及认定标准。近日,《泰州城区历史建筑》通过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7日


(来源:凤城泰州 编辑:陈茜)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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