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徐州市城管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徐州市市区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有奖举报方案(试行)》的有关情况。
为拓宽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的渠道,引导、激励社会公众主动监督、参与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去,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扬尘治理模式,市城管局决定开展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社会监督有奖举报。监督对象为在市城管局、铜山区城管局、经开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备案的渣土运输车辆。监督范围为主城区:鼓楼、云龙、泉山、云龙湖建成区;铜山区:新区办事处、铜山办事处;开发区:金山桥、东环办事处、高铁区域;新城区:建成区。自11月23日起实施。
监督举报内容。1.渣土运输车辆车身未设置放大字号或放大字号不全;2.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3.渣土运输车辆未加装车顶灯;4.渣土运输车辆未安装安全监督铭牌;5.渣土运输车辆离场时未冲洗,轮胎、车体等处粘有泥土,带泥上路行驶;6.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装载物超出挡板;7.渣土运输车辆车身带泥遮挡放大字号;8.渣土运输车辆运输中撒漏污染路面。
举报方法及流程。1.问题采集。登录“市民城管通”,在规定范围内采集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在“市民城管通”界面内,需要依据事实选择违规类型、输入车辆号牌、上传现场取证视频、上传违规位置、输入简要说明等。数据采集时,渣土运输车辆问题的采集,每次拍摄1段(含)以上视频资料作为取证依据,视频资料能反映问题的具体情况,并包含清晰的车辆号牌或车身放大字号。违规地点使用“市民城管通”系统自带定位功能上传,不得改变违规地点再发送定位位置。如拍摄的是渣土运输车辆驶离工地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取证视频中需含能够表明车辆驶离工地大门的影像资料。2.数据报送。社会公众采集的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内,通过“市民城管通”报送。同一车辆同一类问题在整改时限内多人或多次报送的,以报送时间(“市民城管通”系统记录时间)最早的举报人第一次的数据为准。在整改时限内同一车辆同一类问题,不再接受报送。3.整改时限。超过“整改时限”仍未整改的问题,可以通过“市民城管通”再次举报,可再次举报再次奖励。4.疑义审核。徐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对于审核案卷有疑义的,在收到案卷1个工作日内提出疑义申请。渣土运输车辆的扬尘污染问题由市级城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由市级城管部门负责疑义的解释。
免责条件。1.运输公司作业人员正在落实防尘措施作业时免责(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排队等待洗车时等情况);2.因雨、雪天气等环境因素,在非施工区域因道路泥泞等原因使车辆车身、车轮带泥的免责(雨雪天气以实际降雨降雪为准);3.由于抢险应急、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影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的免责;4.由市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免责条件。
奖惩兑现。市城管局按月在市民城管通中公示奖励信息,每月5日发放上月奖励。举报人在收到奖励信息后,凭本人身份证至徐州市城市管理支队(徐州市解放南路187号)领取奖励。对于运输公司提出的疑似造假案卷,移交市城管局相关机构查处,暂缓发放举报人奖励。举报人有义务配合相关单位调查。经相关单位查实后,造假情形不成立的,恢复发放奖励。对恶意制造虚假信息骗取奖励的,取消未发放奖励,同时报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问题举报人信用数据库,一旦确认举报人员存在虚报、伪造信息行为的,纳入信用黑名单,在媒体及网站进行曝光,以后该举报人的所有举报信息将不再予以采用。公职人员涉嫌弄虚作假的,将违规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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