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一辆电动自行车违法装载40多根六米长的不锈钢钢管,出现在人民路察院场路口的非机动车道内,被姑苏交警当场查获。记者 邹强摄
本报讯(记者 邹强)昨天,姑苏交警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查处,当天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闯机动车道、违法带人、违规装货、加装雨棚等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454起。
“让一让,让一让,大家伙来啦。”昨天上午11点钟左右,一辆电动自行车违法装载着40多根六米长的不锈钢钢管,出现在人民路察院场路口的非机动车道内。钢管长度比一辆四米长的普桑轿车还“长出一大截”。远远望去,赛过“陆地巡洋舰”。这辆电动自行车在人民路景德路路口拐弯时,由于车身超长,钢管差点扫到车后的市民。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拦下车辆,并进行询问。
驾车人告诉民警,自己是给企业送货的,他车上装载的40多根钢管,都是给客户做阳台上的防盗栅栏的建材。民警对这一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把车上的钢管卸下来,另外找专业车辆前来运输。
“不好哉,不好哉,碰到交警哉。”昨天,市民梁某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妻子在人民路上违法行驶时,被姑苏交警当场查获。他对民警说,自己也知道电动自行车是不能带人的,但是当天他老婆上班要迟到了,所以硬着头皮骑车送老婆去上班。“难为情,难为情,下次再也不会骑车带人了”,梁某一边接受处罚,一边对着民警尴尬地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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