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对方迟迟不付尾款 是否能撤销买房合同?

2018年11月07日 09:38:41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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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把工作让给老伴,说好退休后一半的退休工资给自己,然而现在自己生病了,老伴不仅不给钱,也不照顾,咋办?11月4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周日见现场咨询活动如期举行,不少市民前来咨询法律问题。来自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杨娅律师一一给予解答,给咨询者支招。

  案例1

  老伴不肯照顾自己可以告她吗?

  今年70多岁的曹师傅一早便来到活动现场,他拿出一份协议。原来,曹师傅早年患病,就不能上班。当时,他经过单位同意,让自己的妻子来顶替自己的岗位。同时,他和妻子签了一份协议,要妻子在退休后,将一半的退休工资交给他作为养老金。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因为曹师傅身体一直不好,妻子忍受不了长期照顾之苦,居然对他不闻不问。“现在她不管我了,钱也不给我。”曹师傅说,自己也不指望对方照顾,就想妻子按照协议,将一半的退休金交给自己。

  曹师傅现在与老伴并没有离婚。据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杨娅律师告知,他和老伴仍处于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义务。“所以,不管是否有协议,现在你没有经济来源,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妻子都应该履行扶养义务。”杨娅建议曹师傅,去法院起诉老伴,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

  案例2

  对方迟迟不付尾款是否能撤销买房合同

  市民刘女士年初在上海买了一套房,为缓解还贷压力,她便将自己南京江宁的一套住房对外出售。今年5月初,她通过中介与买房人小张签订了购房合同,以400余万的价格成交。小张是80后,家里经济条件很不错,合同签订后还表示,不用贷款,可以全款支付给刘女士,并一次性支付了50万元的首付款。

  本以为很快就可以拿到卖房款,可小张却一直在推托。“他说这个房子确定要,但房款从6月拖到现在,除了前面支付的50万,剩余的300多万却始终没影子。”刘女士说:“我着急用钱,对方老是这样不给钱,我能不能撤销合同?”

  对此,杨娅律师表示,从合同约定来看,小张已经明显存在违约行为,同时根据合同约定,一方违约将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对方仍然坚持购房又不付钱的情况下,刘女士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并向其索要违约金弥补损失。

  案例3

  父亲买的福利房却被侄子给卖了

  王大妈和妹妹来到活动现场,两人都很气愤。原来,她们有个弟弟,多年前得病去世。“我弟弟得病后,与弟媳办了协议离婚。”王大妈说,弟弟患病期间,一直都是自己和父母照顾。1997年父母还出钱把弟弟住的福利房买了下来。

  然而,弟弟去世后,王大妈的侄子便要走了当年购房的相关手续。直到前不久王大妈的父母离世,她和妹妹才得知,弟弟的房子已经被侄子卖掉了。“这个房子属于我弟弟的遗产,而且是我父母买的,他们老两口应该有继承权。”王大妈说,她们查询后发现,侄子之所以能将房子卖掉,是因为他手上有一份公证书,证明爷爷奶奶放弃了房子的继承权,她怀疑那份公证书是假的。

  杨娅律师支招,如果想要回房产,前提要证明公证书是假的。“如果你侄子提供了虚假材料骗取了公证书,那么可申请撤销。”杨娅律师建议王大妈,先收集相关证据,再提起诉讼。(当事人系化姓)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陶维洲 王瑞 刘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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