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琐事连捅“情人”10多刀她送医时身上还插把刀)
因琐事,男子对“情人”痛下杀手,连捅对方十多刀,甚至连刀柄都折断了。女子被送到医院时,身上还插着把刀,由于伤势严重抢救无效女子身亡。法院判男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限制减刑。
女子身中数刀,抢救无效身亡
2017年7月15日10时左右,李先生在西岗区新阳巷7号楼附近和人说话,突然听见7号楼上有一男一女在吵吵,吵了2分钟左右,紧接着,有女子大喊救命。李先生赶紧进了楼道,发现一名女子趴在一二楼之间的缓步台处,女子穿了件吊带短裙,脸上、身上全都是血,李先生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这时,之前和李先生聊天的王某也进了楼道,看见受伤女子顺着楼梯往一楼滚,还有一名男子胳膊和裤子上也都是血,顺着楼梯往一楼走。
接到报警电话,西岗警方火速赶至现场,将被害人孙某送至医院抢救,并将作案的付某抓获。
孙某被送到医院后,医生检查发现她身上有多处刀伤,包括颈部、颌前、颈部左侧、右肩部、右胸壁外侧、右上腹部等。另外,孙某的右胸外侧还有一把单刃水果刀,但是没有刀柄。由于伤势严重,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孙某系胸背部被锐器刺切致右侧肺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连捅十多刀,刀柄都断了
1963年出生的付某是黑龙江人,此前有过犯罪前科:1998年,他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15年后,付某于2013年刑满释放。2016年9月份,付某在西岗区北岗桥附近打工时,认识了孙某,二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付某称,2016年至2017年间,孙某以多种理由向他借钱,其中有一次他通过银行给孙某转了4800元钱,这些钱孙某均未归还,付某多次索要未果。2017年7月14日,孙某再次打电话向付某索要3000元。
2017年7月15日9时许,付某带着一把长10多厘米的水果刀,从庄河坐客车到了大连火车站附近,然后步行到了孙某住处,“我进屋后,孙某问我钱带来了吗?我问她带钱干什么,她说我给她打电话耽误她陪客人了,客人没给她钱,她就让我给钱。”
付某不同意给钱,而是向孙某索要欠款,话不投机两人吵了起来并动了手。付某对孙某拳打脚踢,并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孙某的颈部、胸部、腹部捅刺十余刀,“后来她开门往外跑,我就在后面追,追到一楼和二楼之间的缓步台,我捅了她最后一刀,捅在她身体的侧面,当时刀留在了她的身上,刀柄折了……”
被判死缓限制减刑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付某提起公诉;孙某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0万元。
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辩称自己借钱给被害人,被害人不但不承认,还威胁自己,被害人本身具有一定责任。辩护律师认为,付某具有自首、坦白情节,属于激情杀人,建议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院审理认为,在本案中,付某持刀多次捅刺他人致人死亡,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当处死刑。但鉴于付某具有自首等情节,综合全案,对付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应限制减刑。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付某限制减刑;付某赔偿受害人家属4.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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