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精日”者成为过街老鼠

2018年10月15日 10:52:55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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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乐兵

  近日,两则“精日”言论引起网友公愤,一是某主播在直播时大放厥词,公然扬言称:“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说,中国人没有日韩进化得好;如果我是日本人,我也选择侵略中国。”目前,该主播的直播间已被平台关闭;二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沈淑静老人辞世,享年94岁,网友“无限派_”在这条讣告下留言,公开叫嚣“南京大屠杀不存在”,南京警方已展开调查。

  所谓“精日”者,并不是日本人,而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却在精神上把自己视同为日本人。这类人中有些极端者崇拜日本,甚至已经到了仇恨自我民族、以自己是中国人为耻的地步。这些人,公然美化侵略历史,丑化民族英雄与苦难者,践踏抗战先辈之伟绩,伤害的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感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周所周知,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不仅在物质财富上、更在精神上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中国人民承受着丧失家园、被奴役被杀害、国破家亡妻离子散的痛苦,仅南京大屠杀,就有无辜的30万同胞惨死在日本法西斯的屠刀下。但中国人民没有屈服,奋起抗战,自1931918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开始至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中国人民经过14年浴血奋战,付出巨大牺牲,以伤亡三千五百多万人、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的代价,才换来了战争的胜利。极少数“精日”分子的相关言行,他们拿着民族伤痕开玩笑,挑战民族底线,冲击着国家所弘扬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及所践行的和平发展道路。日本军国主义阴魂不散的“幽灵”,不仅在中国见不得人,在世界的每一个有正义的地方,都不可能拿出来见人。

  言论有自由,但不能无底线。纵观各国,言论都有着边界与禁区。如侮辱他人、引发现实公共恐慌、宣扬恐怖主义、反对国家与政府的言论,为所有现代国家所不容,尤其对“二战”,就连曾经的纳粹德国都有着“禁止公开宣扬纳粹”的公法条款。20161月,在柏林的一次集会上,一位80多岁的女性称针对犹太人的大屠杀从未发生过,奥斯威辛集中营毒气室的说法也是子虚乌有,当地法院于20171016日,判处这名公开否认纳粹大屠杀历史的88岁女性6个月监禁。2017年,两名中国游客因在柏林的德国国会大厦前互相行纳粹礼,并用手机为对方拍照时,被警察逮捕。由此可见,无论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只要为军国主义“招魂”,就应该遭到处罚。这是人类反思侵略战争、避免历史悲剧重演的最好方式。

  美化侵略战争、亵渎英烈,妄图为军国主义翻案,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今年5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无疑打击了精日分子嚣张气焰,规范其行为,用法律的高压和威严震慑精日分子。

  对于泯灭基本民族良知的“精日”分子,除了法律的严惩外,更要加强其教育引导,扶正其扭曲的世界观,促其意识到自身所犯的错误,及时改正错误,同时还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军史教育,努力培树爱党爱国、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社会风尚,彻底铲除精日分子的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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