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听说同学手机微信里有钱,就有了非分之想,在窃得手机后,还想方设法套取支付密码,并将手机微信里的钱全部转走。9月30日上午,盐城市阜宁县一名在校学生就因盗窃同学的手机受到了处罚。
9月29日16时许,阜宁县一名在校学生江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报警称:9月18日,江某将一部OPPOR11黑色手机放在课桌抽屉里被盗,价值2000余元。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经工作,很快锁定江某的同班同学钱某,并于30日下午将其抓获。

经审查,钱某,男,现年15岁,硕集社区人。9月18日下午,钱某在上学途中与江某的同桌张某闲谈中得知,张某帮江某换电池的手机微信里有钱,钱某知道后就开始惦记着这钱的事。
到学校后,钱某以借江某手机登录QQ为借口获取了开机密码,放学后,钱某因为忘记带校牌而半路又返回教室拿校牌,此时教室已没几个人,他又惦记起江某的手机,于是拿了校牌后趁机将江某放在课桌抽屉里的手机盗走。回到家里,钱某打开手机,发现手机微信里果然有400余元钱,可苦于没有支付密码钱没有转出来。
第二天早上,钱某到学校后听江某说手机被偷了,他主动对张某提出要发信息给偷手机的人,并故意用自己的手机给江某的手机发了条信息,然后暗地里用江某的手机回了条信息,称让其告知微信支付密码后还给手机,还特地把信息截屏给张某,江某信以为真,一心指望对方能把手机还给他,于是将支付密码告诉了张某,张某又告诉了钱某。
恰在此时,毫不知情的江某家长给江某的银行卡上转了600元生活费,收到银行短信提示的钱某正好将卡上的600元钱全部转到微信里,连同微信里原有的400余元钱全部转给一朋友,让其转到自己的支付宝帐户上。后将此赃款汇到苏州购买了游戏软件。

9月28日,一直没有拿到手机的江某选择了报了警。9月29日,钱某得知江某报警后,害怕被处理,于是将手机带到学校,偷偷放到班长的抽屉里,并与江某家长联系准备还钱,可这钱还没来得及还就被办案民警抓获,并通过追赃挽损,为江某追回被盗的1000元现金。
最终,钱某因涉嫌盗窃犯罪,但案发时未满16周岁,并积极退赃,取得了江某及其家长的谅解,警方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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