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9月21日上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近期多项相关决议报告的审议情况。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通过
“环境问题清单”需于10月提请审议
水网纵横、诗词风韵...江苏历来是令人向往的富饶、美丽、宜居之地。在21日上午闭幕的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中,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荔枝新闻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江苏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好转,但总体上还没有迈过环境高污染、高风险的阶段,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繁重。 此次《决议》由三部分组成,包括提高政治站位,直面压力挑战,坚持依法治理,希望把建设美丽江苏化为全民自觉行动,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环资处处长王诺认为,《决议》的特点可以用“高、实、全、严、新”五个字来概括,实行“清单制”是其中一大亮点:“要结合每年环境报告工作,把各级政府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列入人大进行审议、公示。在省级层面,2018-2020年的问题清单要在今年10月提请人大审议,目前已经列入第六次常委会审议范畴。”
值得一提的是,问题清单并非是指标性的泛泛而谈,而是身边一个个具体存在的问题。王诺介绍说:“一方面,清单既要突出问题的单一性,又要突出问题的系统关联,保证内容详实,解决全面。另一方面,鼓励环境报告向街道延伸,落实到乡镇企业,打通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
《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通过
江苏省地方志每二十年左右编纂一次
作为文化大省,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同样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条例》提出,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纂一次,编纂完成后,应当启动新一轮编纂工作。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地方志书?
名词解释:地方志书
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相关概念:地方综合年鉴
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作为传承和彰显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江苏是方志大省,历代流传下来的地方志近800种,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同样取得了巨大成就。另一方面,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郝日升告诉记者,机构人才队伍不足、资料难以搜集到位、编纂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依然存在。
此次《条例》针对诸多问题对症下药,细化了诸多相关规定。为保障地方志工作有序开展,针对人才问题,《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地方志人才引进、兼职人员聘用、培训、激励、志愿服务等制度,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人才队伍。 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地方志专家库、人才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熟悉地情的社会公众参与地方志编纂工作。
郝日升认为,此次《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时代性比较、创新性比较强、可操作性比较强等新特点,遵循历史规律,立足江苏实际,直面现实问题。
此外,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情况、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报告审议情况、司法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情况也均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荔枝新闻记者/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