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09月20日 11:45:58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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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晓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信仰缺失,热衷于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拉票助选,封官许愿,不遵守外事工作纪律并造成恶劣影响,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特权,违规公款豪华装修住所,大吃大喝,安排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职务提拔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有关企业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并约定收受好处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巨额利益,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巨额钱款谋利,违规占用公共财物、损公肥私,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同意收受干股,与多名女性搞钱色、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推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生活奢靡,痴迷兰花、玩物丧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王晓光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彻底背离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德不配位,寡廉鲜耻,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甘于被“围猎”的典型,其行为严重破坏了贵州省的政治生态和市场经济秩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晓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晓光简历 

  王晓光,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山东巨野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

  1980.09 贵阳师范学院体育系体育专业学习

  1984.08 贵州省贵阳市警察学校教师(其间:1986.09-1987.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进修)

  1990.01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行政科副科长

  1991.06 先后任贵州省贵阳市纪委办公室干部、副主任(正科级)

  1993.03 先后任贵州省贵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5.04 贵州省贵阳市委办公厅副县级秘书

  (1993.09-1996.06贵州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08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副区长

  1998.02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委副书记

  1998.12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1999.03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1.02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委书记,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1999.09-2001.12中国地质大学人文与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2.11 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乌当区委书记,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3.01 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3.03 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市教育局党委书记,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3.05 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2004.03 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

  2004.08 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6.11 贵州省遵义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

  2008.05 贵州省遵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9.02 贵州省遵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9 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水城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11 贵州省遵义市委书记

  2013.12 贵州省遵义市委书记,遵义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4.04 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遵义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7.05 贵州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7.06 贵州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2018.01 贵州省委常委

  十一届、十二届贵州省委委员。(简历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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