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虽好,切忌“贪嘴”

2018年09月19日 14:04:32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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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艾佩韦

  每逢中秋节,如何发月饼、怎么吃月饼成为绕不开的话题。9月19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刊发题目为《两节期间这些“线”不要踩 福利这样发放就违反纪律了》的文章,提醒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廉洁纪律。

  党员干部要自觉吃透党纪党规的精神,主动内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节前提醒,认真汲取节日“四风”典型案例中的深刻教训,牢记月饼虽好,切忌“贪嘴”。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违反廉洁纪律。中纪委也多次提醒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明确“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公款购买月饼,给职工发福利;给单位职工发放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给单位职工发月饼,安排下属单位报销;购买月饼送礼后在单位报销。”等五类月饼不能吃。

  “无规矩不成方圆”,上述条例和提醒就是吃月饼的规矩。当前,党纪党规早已立在前面,节日提醒早已“送”到身边,哪些月饼能吃、哪些月饼不能吃、哪些月饼能送、哪些月饼不能送,党员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数,严格要求自己,切忌心存侥幸,披上“礼尚往来”的外衣行违规送请之事,也严格约束家人,切忌“后方不牢”,给他人违规送请可乘之机。同时,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做到正常节日福利应发尽发,违规福利该管严管,确保节日氛围风清气正。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也是严管就是厚爱的另一种体现。近年来,虽然因“月饼问题”受到党纪处分的案件越来越少,依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大胆“挑战”党纪党规,吃不该吃的月饼、送不该送的月饼,这就要求监督执纪不能松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紧抓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在节前“预防针”失效的情况下,及时补上“退热针”,给头脑发热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以严肃惩处,让“贪嘴”的党员干部“挨板子”,甚至“丢帽子”。以强大的党纪党规威慑力遏歪风、扬清风。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月饼虽小,但事关遵规守纪大事,月饼虽好,但能毁了干部个人前程。唯有不失小节,将月饼吃出廉洁之味,中秋佳节才能过得平安幸福,这是广大党员干部期待的,也是必须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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