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昨天对外通报了五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这是近两年来国家统计局持续加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范和惩治力度,查处的一批统计违法案件中的一部分。对此,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欢迎和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统计违法行为,欢迎新闻单位进行舆论监督。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些通报案件涉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铁岭市、山东省潍坊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造假内容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等重要经济数据。
据了解,对于以上五起统计违法案件,国家统计局已提出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并移送有关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处分处理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开。
国家统计局相关人士表示,将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曝光力度,推动各地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
同时,广大企业、单位也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对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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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起典型案件均涉经济数据造假
在今年1月份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六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
在去年11月份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三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
在去年3月份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2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西丰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代填代报、指令报送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
在去年7、8月份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及名录库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调查发现18家工业企业、六家批发业企业、11家零售业企业2016年年报主营业务收入未达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标准,但仍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2017年统计数据。
在今年3月份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立案调查发现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虚报,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且情节严重。在立案调查外,还根据有关线索核查发现2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其中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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