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近日印发实施,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存在履职不到位、阻挠干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或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6种情形的,将受到问责,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实施细则》还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新记者/ 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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