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2018年09月13日 10:19:10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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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陶玉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推进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标志的新时代财税体制改革更加紧迫。围绕新时代财税体制改革的焦点、难点和痛点打一场攻坚战势在必行。在12日召开的主题为“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之路”论坛上,权威专家共话财税改革之路。(9月12日《新华社》)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一向被认为是触及核心和根本的改革,也是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1994年开始推行的分税制是我国财税改革的重大节点,这项被誉为“中国改革历程中的经典之作”的改革,不仅正确处理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正确处理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使得中国从过去走不通的“行政性分权”转到了与市场经济匹配的“经济性分权”,解决了过去循环往复的症结,其框架和规则一直延续至今。不过,随着20多年来国内国际政治、经济、社会的诸多变化,中央与地方财力与事权的不匹配等弊端亦日益显现,财税改革再次成为事关全局发展的触“利”碰“硬”的关键领域。

  财税体制改革,必须立足全局、与改革开放同行。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首先是“分税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框架的推出,果断结束了财税包干体制,为各级政府按市场原则管理经济开辟了道路。在宏观上用分税分成制代替定额承包和总额比例分成、递增包干制,使各地经济发展可置于同等的财政、税收政策体制之下,保证了全国在统一的市场环境下建设地区经济,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我国财税体制一直在不断完善和适应经济的发展。 

  财税体制改革,必须促进社会公平,致力于改善人民生活。就如同国家机构体制改革,是为了更好的构建“服务型”政府,更好的打通服务老百姓的“最后一公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这项举措一方面是“切好蛋糕”,促进公平的途径之一,更重要的方面,是适度开征财产税和遗产税等税种,减少创业、就业税收,通过税收的二次调节,缩小贫富差距,最终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

  财税体制改革,必须着眼长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号召。4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接力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成功地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也着眼长远,致力于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学和财政学科体系建设。力求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从全局出发,从实际出发,朝着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当代中国和时代发展变化的科学社会主义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走的就是这样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与改革开放同行,既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彰显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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