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明已被解除刑事强制措施!警方:身体状态良好 伤势医治完毕

2018年09月02日 18:19:32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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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今天,江苏广电记者专访了昆山市公安局办案民警。民警表示,于海明现在已经解除刑事强制措施,身体状态良好。

  警方介绍,案件起因是双方在行驶过程中险些发生碰擦,进而发生争执。当时,宝马车上共坐有四人,除了刘海龙以外,还有刘某某以及两位女性朋友。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过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并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

  昆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教导员伍元明向记者介绍,到了现场后,警方发现刘海龙倒在距离其驾驶轿车30米开外的绿化带上,而于海明等在现场并没有逃跑。随后警方把刘海龙和于海明都送到医院救治。

  刘海龙因为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认为,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同时,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于海明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警方表示,本案中于海明先受到了攻击,后来抢到砍刀之后,七秒钟之内连续捅刺砍击刘海龙五刀。随后,在追砍中又砍击刘海龙两刀,但没有砍中。这一过程不能割裂,因此不能只将前五刀作为正当防卫看待。

  针对办案过程中是否受到了舆论影响,警方也作出了正面回应。昆山市公安局警方公共关系科科长诸淳说,无论案件本身关注度有多高,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坚持依法、客观、公正地办理案件。认定于海明行为是正当防卫以后,警方已经撤销案件,并解除了对他的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伤势医治完成。经历了这场案件后,于海明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他(于海明)现在希望不要受到干扰和打扰”,诸淳表示。

  昆山市"8·27"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最终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结果令公众大呼“大快人心”。法律不能苛求每一个防卫者都是黄飞鸿,对穷凶极恶的人"点到即止"。优先保护防卫者,是正当防卫制度的价值所在。这起案件的处理,必将对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积极引领作用。公平正义写在法条之中,更应该由每一个个案体现。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 耿昊东 熊玄 李晓光 郑伟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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