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 沙永祥 记者 姜涛)昨天上午9:02,台胞曹先生一家五口来到宝应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申请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派出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至9:25,一家五口的居住证手续全部受理完毕。这标志着我市全面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办理工作,全市首日共办理11份。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位来办理居住证的台胞按照民警的指引,现场填写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登记表,随后提交了相关证件。这位台胞原本准备缴纳工本费,被民警告知费用全免。原来,根据市公安局相关规定,首次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全额减免费用。“没想到现在办理居住证件这么方便,20分钟就搞定了,还不收取工本费用,这个政策实在太好了。”这位台胞表示。
台湾同胞的申领热情高涨。“台胞证作为旅行证件,为我们往来大陆提供身份凭证;居住证则是我们在大陆工作、生活、学习的身份证明。两证在手,宜行宜居。”上述台胞表示。
昨天是国务院办公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结合辖区港澳台胞居住实际情况,宝应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表示,在宝应县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只要符合有合法稳定收入、有合法稳定住所、有连续就读的条件之一,根据本人意愿,就可办理。
为方便港澳台同胞,此次我市公安机关共设立了7个居住证受理点,配齐配强了民警和工作人员,统一配置了标识和公示栏,全部实现了周六正常办证和周日预约办证制度。据了解,全市开放首日共办理了11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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