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档案中的改革开放40年 |《国旗法》首倡者,见证改革开放法治进程

2018年08月28日 15:24:32 |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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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国旗仪式,是许多人上学时的共同记忆之一,也是现今许多重要仪式的开场环节。把这项仪式上升到法律高度,一位江苏人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8月22日,《国旗法》首倡者李玉坤结合向“江苏最美家庭档案”征集活动报送的档案,讲述了他与国旗的不解之缘。

(1992年3月26日,全国人大代表李玉坤(右)到天安门广场看望国旗班战士)

  (1992年3月26日,全国人大代表李玉坤(右)到天安门广场看望国旗班战士)

  1988年初,李玉坤当选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当年国庆节,李玉坤夫妇在如皋逛街时,妻子一句话引起了他的深思:“国庆节怎么没看到国旗?”这一年年中,李玉坤赴美期间正逢美国国庆节,满街都是星条旗。中美对比,美国人对国旗的重视和强烈的国家意识让李玉坤深受触动,身为一名人大代表的责任感,让他当晚就动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撰写建议案。

  这份手写的《关于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国家观念教育,为在全国范围恢复升降国旗习惯作出必要措施的建议》,是后来《国旗法》立法的缘起。两个多月后,李玉坤收到答复:国务院法制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定或办法。1990年6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国旗法》,并于当年国庆节实施。

  从此,李玉坤与国旗结缘。他报送的家庭档案中,还有两份与国旗相关的建议答复件。1992年,李玉坤参观天安门国旗班时,时任班长赵新凤告诉他,为充分体现国旗的庄严,天安门广场每天都要升起一面新国旗。

  听者有心。李玉坤向全国人大建议,进一步提高国旗质量,研制牢固耐用、不易变色的国旗。他还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不符合标准的国旗在市场销售。就此,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关于国旗制作的国家标准》,对国旗用布、销售及质量监管等作出带有强制性的规定。他还根据国旗在实际张挂中遇到的问题,再次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国旗法>实施细则的建议》。

(1996年国庆前夕,五星红旗设计者曾联松与李玉坤合影留念)

  (1996年国庆前夕,五星红旗设计者曾联松与李玉坤合影留念)

(曾联松设计的五星红旗图案原稿,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曾联松设计的五星红旗图案原稿,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近年来,仪式感作为公民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重视。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歌法》。而李玉坤首倡《国旗法》并执著完善这部法律还在30年前,颇具前瞻性。

(1996年国庆前夕,曾联松为李玉坤题字:壮哉,长城万里;伟兮,旗海千秋)

  (1996年国庆前夕,曾联松为李玉坤题字:壮哉,长城万里;伟兮,旗海千秋)

  作为工艺美术大师,李玉坤也有和工作相关的建议。基于如皋丝毯这一传统技艺濒临失传的境况,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李玉坤领衔提出了《关于制定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法的议案》。此后,他几乎每年都有相关议案和建议,终于促成1997年《国家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受重视,而李玉坤在多年前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也就是2000多人,作为全国人民的代表,应该提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针对性建议。”李玉坤说。

  一张张珍藏的出席证,记录了李玉坤作为第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经历。15年间,他提出的十多条建议得到有关部门响应和采纳,“我这样一个普通代表的建议能得到重视,说明改革开放后,国家的法治建设重新走上了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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