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铁座霸”事件中,谁还没有“对号入座”?
从“高铁座霸”视频疯转,到霸座男孙某被“人肉”出姓名单位,继而发布视频道歉,再到孙某被曝光“论文造假”“骗房租”等等一车皮的变态故事,其奇葩指数可谓一路飙高,连吃瓜群众都不淡定了,纷纷放下手里的瓜加入讨伐队伍中,声讨一浪接一浪,把“一丝不挂”的孙某重重拍在沙滩上,恨不能再用小拳拳打死这个大坏蛋……不仅“霸座”,还成功“霸网”,可谓“孙博士”一出手,大幂幂都难上热搜啊!
整个事件中,孙某的行为毋容置疑是错的,随后网民的“人肉”行为也是有问题的,这场由“对号入座”引起的风波中孰是孰非,广大正义的网民是完全能“对号入座”的,这些已没有什么可讨论。日前,笔者曾在文章《警察同志,该出手时就出手吧》中谈到乘警的执行力问题,今天我想关注另外一个问题:孙某霸座不构成违法行为这是说得通的,但铁路方面对被占座的女乘客是否构成违反契约,这很值得商榷。
23日,济南铁路局作出回应称,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尽到应尽职责,针对“座霸”行为,尚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处理。济南铁路局还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对于这个回应,翻译一下就是:“臣妾做不到啊!”
火车票,就是乘客和铁路方之间的一个契约,乘客付费买票,按照铁路的规定进行乘坐,铁路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最基本的。但我们直到今天,也没有看到铁路方面提及对于女乘客的失职问题,而是一直聚焦在孙某行为范畴的界定上,一句“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处理”便掩饰了处置问题能力的不足,撕毁了铁路和女乘客之间的契约关系,暴击了广大乘客的安全感。
于是,吃瓜群众又不淡定了。“走啊,去火车上吃泡面吧!”“我要在高铁上抠脚”“买二等座的票,可以坐商务座啦!”……公民的素质向来都是在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社会规则之下养成的,若无约束,孰不可为?
当然,铁路方面也是有苦难言的,毕竟遇到无赖,文明的方法不管用,粗暴的方法可能就会摊上事,这一点在上篇文章里也阐述清楚了,但有苦衷并不代表可以不履行责任。虽然铁路服务人员也为女乘客安排了商务座,但这个看似“圆满”的结局,实则是对恶的妥协。这种和稀泥息事宁人的处理方法结果是:女乘客一肚子闷气坐在商务座未必觉得舒服;霸座男孙某安然无恙坐到了终点,并大摇大摆出了站;广大网民对今后乘车的权益保障打了问号。其实,这位“孙博士”早在一开始与乘务员的对话中就试探出并看穿了这一点,并用迷之微笑宣告着对铁路规则、社会公平“强奸”之后的快感。为什么这么说?他的微信内容就是证明:
“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处理”,本来简单的一件事,却回应得如此粗暴。人人都懂一个道理,被打了就要打回去,要什么样的“具体”规定?说到底,孙某的行为侵害的是乘客的利益,而没有损害铁路的利益。试问,如果孙某没买票,铁路怎么处置?如果孙某买了坐票却躺在卧铺上,铁路怎么处置?恐怕孙某无论如何也出不了站吧?
孙某现在也许已经付出了不对号入座的代价,但需要学会对号入座的不仅仅是孙某,这件事应引起全社会的思考,我们的公平正义应该如何维护,什么方式才是得当?如果背负着重重顾虑而漠视规则和责任,才是真正坐错了座位,损害的就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了。
谁还欠一个道歉,请对号入座。(评论员 华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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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铁上霸占女乘客座位引众怒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