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他人座位的孙某
“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现在你有三个选择:要么你自己站着,要么你坐在我那个座位上,要么你自己去餐车上坐着去!”
8月21日,在从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乘客不肯对号入座,霸占了一女乘客靠窗的座位,并以“站不起来”为由拒绝回到自己的座位。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无果,当事女乘客最终被安排到商务车厢。此事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后,该男乘客的行为引发众多网友批评与谴责。
面对舆论热议,22日晚,当事男乘客孙某对此事进行了回应,称自己当时态度不太好,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向女乘客表示道歉。
昨日,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尽到应尽职责。针对“座霸”行为,尚无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处理。目前济南铁路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事件
男子霸占他人座位
称“站不起来”拒不让座
8月21日上午,有网友发帖反映,在从济南站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车上,遇到一名男乘客霸占别人的靠窗座位,不愿坐回自己的座位。当事女乘客叫来列车长后,该男乘客自称“站不起来”。列车长问其是否身体不舒服或者喝了酒,对方回答:“没喝酒。”列车长问:“没喝酒为什么站不起来?”对方称:“不知道。”并表示到站下车也站不起来,需要乘务员帮助找轮椅。他拒绝坐回自己的座位,并称让女乘客要么站着,要么坐他的座位,要么去餐车。
座位被占的女乘客是一名刚毕业的女生,从济南西站上车,而当事男乘客自己的座位与该座位仅隔一两排。最后,列车长和乘警劝导男乘客无果,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的座位,直到终点。
网上的事发现场视频,让众多网友对男乘客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铁路部门将其纳入“黑名单”,限制其乘坐火车。在事发视频中,男乘客的面貌清晰可辨,其车票信息也隐约可见。22日下午,记者致电济南铁路公安局,得到对方回应称,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如有调查结果将会及时发布。
回应
当事男子道歉:
“深表悔恨和自责”
22日晚,当事男子孙某对此事进行了回应,称自己当时态度不太好,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向女乘客表示道歉。
孙某在道歉视频中表示,对于网上曝光本人乘高铁霸占座位这一事件,我深表悔恨和自责,在此,我向当事人和全国人民表示诚挚道歉,我深刻反思,我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伤害,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痛定思痛,我保证在今后不再犯此类错误,一定加强个人修养,提高个人素质,也恳请全国人民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外,孙某也讲述了当时事情的经过,称自己因为上车较早,坐错了座位。他称,“我昨天去济南站坐高铁,早上七点多发车,然后上了车之后,由于车上的人比较少,我就坐下来了,就在我座位的旁边(左边06F号座位),我的座位也是靠窗的,座位号是05车05A号,后来在济南西站又上来了一位女士,她上来之后我已睡了一会儿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她说,我和你换座吧,然后她没同意。后来她就找了列车长,列车长一过来之后就完全向着她,我就有点不理解,所以就态度不太好,后来又叫来了乘警,经过商量,乘警说让我坐在那个位置上(女士的座位)。”
事发后,关于孙某身份的各种传闻也迅速流出,网传他是韩国知名大学在读博士。昨日上午,记者致电网传孙某就读的韩国圆光大学,该校国际交流处一位老师确认霸占座位的男子就是该校在读博士孙某。 另外,还有网友爆料称孙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对此,社科院回复称,经核实,“孙某非我单位工作人员”。他是社科院2013级法学系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已于2016年毕业。
释疑
遇到“座霸”真的没有办法吗?
强行占座后拒绝改正 可适用铁路“黑名单”
记者就“占座”一事咨询了12306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高铁上遇见占座现象,可以及时找列车长、乘务员反映,将占座乘客劝离。不过,若占座乘客不配合,也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无具体针对列车“占座”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假如只是占座,没有发生严重危害性行为,比如人身伤害,我们也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查询发现,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的《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即“铁路黑名单制度”从2017年1月开始实施。依据该办法,有七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一旦生效将被限制乘坐火车。按《办法》规定,以下七种行为将被纳入铁路“黑名单”: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倒卖车票、制贩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记者发现,《办法》列出的七种行为并未包括强占座位。对此,中国铁路总公司客服人员表示,办法中的规定无法面面俱到,但强行占座是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适用该办法进行处罚。
复盘观察
尽管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尽到应尽职责。
但是,对于孙某这样耍赖的“座霸”,乘务人员是否太“温柔”,又是否该对他进行严格执法,采取强制措施呢?这仍然值得我们对整个事件进行复盘予以观察……
劝到最后,女乘客还是没要回座位
乘务人员的表现是否太“温柔”?
从曝光的孙某占座视频来看,他衣着还算整洁,言语间却透露出一副“无赖相”。从他的坐相和态度看,他或许不是第一次在公众场所做出这种行为。对于此事,大家都把“火力”对准孙某的不文明行为,却忽视了一个问题:乘务人员在此事中有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火车不同于公交车,乘客相对固定,路途长、乘坐时间也长,如果也和公交车一样占座,岂不乱套?既然是规则,所有人都要遵守。对于个别不遵守者,就应由列车工作人员及时予以制止和矫正,对情节恶劣者还应采取强制措施。可是,在这次事件中,乘务员只是口头劝说,列车长和乘警过来也只是劝说,最终结果是“无果”,让被占座的女乘客在其他车厢待了一路。在此事上,乘务人员的表现有些“温柔”。
其实,列车长和乘警在劝说无效后,大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把这名男子“请”起来。如遇反抗或者拒不服从,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
保障文明有序的乘车环境,不仅需要乘客主动遵守规则,铁路方也要尽到管理和引导的责任。人性化是对的,但对破坏规则的人也不能无限度地宽容,更不能纵容。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表示,乘警的职责就是维护列车运行的正常秩序,其中也包括了乘客按号乘车的秩序。乘客将情况反映给乘务员或乘警后,乘警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或处罚。乘警如果消极对待,实际上是一种不作为。此外,安翔还表示,当乘客购买车票后,就与铁路部门存在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铁路部门有义务保证乘客得到自己所选择的座位。“即便因第三人行为导致乘客无法获得自己选择的座位,这也不能成为铁路部门违约的理由。”
在此事中,铁路部门更应该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今后能够尽职尽责,依法维护正常的乘车秩序和大多数乘客的利益。
一句“站不起来”,罔顾他人利益
是否该对“座霸”采取强制手段?
应该看到,在高铁列车上,座位被抢占的女乘客是弱势的一方,即便她通过合法程序,找到列车长和乘警进行交涉,也没能要回自己的座位。占座男子一句“站不起来”,让所有人的劝说努力化为乌有。
有人觉得,《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中并没有对强占他人座位有明文规定,使警务人员难以执法。不过,任何规则、法规都不可能对具体违法行为予以穷尽,而该男子占座行为,完全可以归纳到这份管理办法的“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之中去。试想,如果民航客机在飞行过程中遇到有人强占座位,并且拒绝劝说时会怎样,机长完全有权降落,并将其赶下飞机,航空公司会要求其赔偿损失。即便飞抵目的地,也有极大概率请地面的警方对其进行处理。
在火车上破坏公共秩序,性质和在飞机上是一样的。所以,高铁乘务人员和乘警,完全可以按照相关法规对强占座位者依法予以处置,如果在列车行驶中处置困难,则可在到达后要求铁路公安系统帮助。不仅如此,还应该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将此乘客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表示,乘客买了车票就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而该男子的占座行为已侵犯其他乘客的正当权益,经劝解无果应对其采取强制手段。“如果现场处置还难以控制局面时,需要用延伸手段辅助,比如将其拉入黑名单,控制其乘坐火车”。
严格有效的执法带来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让更多人树立规则意识,一旦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合,就必须遵守法律、规则,不能因违背规则而占尽便宜,更不能一副你奈我何、自鸣得意的态度。事后道歉,只能恳求他人的原谅,并不能免除责任。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