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5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长春长生201605014-02批次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技术方案》。《方案》要求,对接种过长春长生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儿童立即启动补种工作。
国家药监局8月13日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百白破疫苗(批号201605014-02)进行效价测定,检测结果百日咳、破伤风效价不合格,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采信企业检测结果。接到通报后,国家卫生健康委立即向安徽、山东两省通报有关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为降低百日咳和破伤风的发病风险,切实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药监局制定了《关于长春长生201605014-02批次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技术方案》,决定对接种过该批次疫苗的儿童立即启动补种工作。
《方案》明确,补种对象是接种过长春长生201605014-02批次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儿童。补种原则是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知情自愿,免费补种。属地管理,原接种单位补种。
《方案》指出,原则上,儿童接种过几剂次效价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应相应地补种几剂次效价合格的百白破疫苗。统筹考虑补种疫苗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和不补种疫苗可能发生疾病(百日咳、破伤风)的风险,≤5岁儿童接种百白破疫苗累计剂次(包括效价不合格剂次)应≤5剂。
《方案》还对基础免疫(第1、2、3剂)接种过效价不合格疫苗的儿童、加强免疫(第4剂)接种过效价不合格疫苗的儿童、接种过百白破疫苗(含效价不合格疫苗)达5剂的儿童,分别明确了详细补种方式。
《方案》同时指出,为减少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调查和处理的复杂性,补种的疫苗不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补种的疫苗与其他疫苗之间间隔≥14天。此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要求,上述儿童6岁时需使用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剂。
《方案》明确,补种使用的百白破疫苗由安徽省和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调配。各市、县疾控中心及接种单位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要求,做好疫苗储存运输和供应管理。
补种工作实施方面,《方案》提出,要成立专家组并做好联系协调,要制定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还要开展补种工作培训,并对补种对象进行核实和登记。此外,接种单位要通知儿童监护人,做好补种告知和补种登记表的记录。补种前,接种人员应再次核实应补种儿童详细信息,复核既往百白破疫苗接种记录。同时,应询问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补种知情告知工作。
《方案》还要求,开展补种疫苗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对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各疾控机构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妥善做好调查、诊断、鉴定和异常反应补偿等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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