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面推进垃圾分类 规范投放仍是道槛

2018年08月14日 10:52:23 | 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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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既是“关键小事”,也是民生大事。今年,苏州市区将实现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配置完备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不难,难的是能否让公众真正认同、积极参与并规范投放。对此,苏州许多公共场所、机关单位纷纷采取垃圾分类责任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并自发建立了垃圾分类工作奖惩制度。

  记者从市环卫处垃圾分类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苏州正考虑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相关单位以及小区等的物业管理方明确垃圾分类奖惩机制。

  公共机构和单位实施垃圾分类

  今年以来市区新增1105家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的现代大厦是苏州工业园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在这个每天有近3000名常驻办公及外来办事人员的大楼里,每天对各类生活垃圾做好分类处理,是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一项重要任务。

  据了解,自今年元旦起,工业园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全面实行生活垃级强制分类工作。在这里,生活垃圾被分为七类。除了在垃圾房实施“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分类,在餐厅厨房后勤区设置餐厨垃圾存放点以外,各楼层消防厅、敞开区域和办公区域均配备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分类垃圾投放设施,大厅出入口处设有有害垃圾收集箱,此外在停车场指定区域还专门针对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设置了暂存点。所有有机易腐垃圾在由专人完成分拣后由专业公司日产日清,有害垃圾每年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清理2次。另外,中心分别与多家外包服务企业签订了其他垃圾、绿化垃圾等垃圾清运协议,做好分类投放、合规收运。

  记者从苏州市环卫处了解到,今年截至7月份,市区共计新增实施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和相关单位1105家,其中吴江区279家,吴中区181家,相城区21家,姑苏区160家,园区122家,高新区342家。而根据今年苏州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要求,今年年内,市区要实现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区范围新增垃圾分类单位1626个,新增或更新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投放设施1200个。

  公众认同并规范投放

  仍是垃圾分类推进短板

  切实推行垃圾分类,除了要配置完备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垃圾投放主体是否真正认同、积极参与并规范投放,是完成垃圾分类的重要一环。

  近日,记者在市区某商业综合体看到,这里每层楼面不同区域均配有数套分类投放垃圾桶,并设置了分类提示牌。平均每分钟有数名消费者经过垃圾桶,并丢弃手中的各种垃圾。记者随机观察了过往投放垃圾的10个市民,其中只有4人在投放垃圾时,低头查看了垃圾桶上的分类标识,并将手中的薯片口袋和塑料水瓶等投入了可回收物垃圾桶中,其余6人没看标识,直接将手中的垃圾丢进了就近的桶中。最终10人中有6人投放准确。记者查看了商场内多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发现不少宣传海报、玻璃瓶、矿泉水瓶等出现在了错误的“其他垃圾”分类箱中,而“可回收物”分类箱中,却出现了用过的餐巾纸、烟蒂、一次性水杯等的身影。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发现,垃圾投放混乱的情况很常见,为此,我们在开展环保主题活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的同时,专门建立了垃圾分类联络员队伍。”该商业综合体物业相关负责人翁主任表示,为了做到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精准投放,他们划分不同区域安排垃圾分类联络员,作为相关区域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定期对外包公司的垃圾分拣人员进行考核。“一旦在垃圾分类过程中发现不规范行为,我们首先要问责第一责任人。”翁主任说。

  据了解,目前,苏州许多公共场所、机关单位等纷纷采取了垃圾分类责任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并自发建立了垃圾分类工作奖惩制度。

  刚性约束力偏弱

  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迫在眉睫

  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加大力度推进垃圾分类与治理工作。作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国家46个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之一,苏州早在2012年,就成立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聚力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多年来形成了市容市政牵头、城乡贯通、横向衔接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然而市环卫部门在工作推进中发现,无论是市民日常习惯,还是管理上的协同力度等,都有不少改善提升的空间。而目前,国家层面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尚属空白,相关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系统性不强,且以鼓励、倡导为主,刚性约束力偏弱。

  据了解,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到2020年,各城市要基本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公共机构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包括苏州在内先行先试的46个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北京、南京、深圳、厦门、银川等城市均已完成立法工作。记者从市环卫处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获悉,为了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前,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已经开展。市环卫处等部门于日前面向市民开展了法规制定的相关调查。调查内容涉及生活垃圾分类知晓度、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节存在的问题、垃圾收费制度以及相应处罚制度设置等。根据市政府下发的《2018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今年年内苏州将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规划及法规初稿。

  “广大市民应该认识到,垃圾分类是我们作为‘制造污染者’应尽的基本责任;而政府部门则应当根据本地特点,做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并对现有的设施进行提升优化。”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副主任干磊介绍,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要求,结合苏州实际,苏州将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责任落实。通过对公共场所、相关单位以及小区等的物业管理方等实行奖惩机制,推动他们在对相关人员加强宣传引导,以此逐步推动公众普遍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习惯。同时逐步建立阶梯收费制度和垃圾不分类拒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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