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根据这份意见,以后江苏老百姓可以第一时间获取住房保障、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政府信息了。
《意见》列出了七个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的"目录清单"。根据《意见》,相关部门必须主动公开这七大领域的信息,做到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江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七个重点领域:
1、住房保障领域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3.矿业权出让领域
4.政府采购领域
5.国有产权交易领域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7.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
记者注意到,与此前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意见相比,江苏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中,增加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一项。信息公开的主体、流程和环节也得到进一步细化。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见》规定,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外,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公开。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意见》进一步明确,除了已确定的事项外,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保、农业等部门实施的公共资源配置事项也要做到"应公开必公开"。此外,江苏还将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探索建立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实施公共资源负面清单管理,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高涵、康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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