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男子参加泰国游溺水身亡 旅行社被判赔56万元

2018年07月20日 06:38:00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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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泰国玛雅湾,游客聚集玛雅湾海滩游玩、享受日光浴。图/视觉中国

4月9日,泰国玛雅湾,游客聚集玛雅湾海滩游玩、享受日光浴。图/视觉中国

  家属索赔189万余元;法院认定死者违反安全规定未穿救生衣下水,旅行社承担30%的次要责任

  新京报讯 去年12月,49岁的翟先生参加公司组织的泰国游,不幸溺水身亡。家属认为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89万余元。

  近日,西城区法院一审认定,原被告双方均有责任,判决旅行社承担30%的次要责任,赔偿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6万余元。

  男子溺亡家属诉旅行社

  翟先生在泰国溺亡后,其家属将出境游合同中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及实际带团出境的旅行社(简称地接社)告上法庭。4月17日,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方诉称,2017年12月18日,翟先生在沙美岛水煮鱼湾参与浮潜项目时溺亡。两家旅行社选择危险的浮潜活动,在游客处于危险状态时未能及时采取专业救援措施,最终导致翟先生死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家属提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泰国生活费等共计189万余元的赔偿。

  组团社的代理人表示,自己只负责招揽客户,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经了解,翟先生不听从劝导,未穿着救生衣,导致死亡后果。损害是由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应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地接社则认为,旅游行程前,已明确对全体团员进行安全提示,特别是涉及泰国游泳、潜水等水上项目,尽到了旅游法规定的安全提示义务。

  “浮潜活动中,工作人员要求游客穿着救生衣、戴呼吸器,但还没有交代完,翟先生未穿救生衣就直接跳入海中,呛水溺亡。”代理人提到,溺水系死者未遵守浮潜流程,工作人员参与了救助,事发后也积极帮助处理后事。

  证人称现场无抢救设备

  翟先生的同事武先生回忆,当天早上,他们一行10人乘大巴去普吉岛,上岛前旅行社发书面材料让集体签字,“应该是安全告知书,不签字不让上岛。”

  他表示,乘快艇到沙美岛后,岛上有人员介绍五个旅游自费项目,导游推荐了浮潜项目,价格2500泰铢。“小船载着我们到距岸边30多米的位置浮潜,说是水深四五米,但船上除两个船家外,无景区医护人员、无抢救设备、无被告工作人员等。”

  “我是第一个下水的,没穿救生衣,只戴了潜水镜,导游过来,我说没问题就下去了。”武先生说,自己快游到岸边时,往回看发现翟先生在水面趴着,同船的有两个医生,正好在旁边,“当时距离岸边十米左右,医生推他没有反应,就架着他的胳膊往岸边游,我也跳入海中抱着他往岸边游。”

  到岸后,武先生表示,两个医生对死者进行抢救,自己则寻找中国人呼救。此时死者瞳孔已经放大,抢救三四分钟后,其他同事发现出事也赶回岸边,之后旅行社工作人员才到场,快艇的服务人员也赶来对死者进行心脏复苏,但最终没有抢救过来。

  法院认定双方均有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五星泰国游”能够出团成行,二被告处于“零售-批发”环节。组团社与翟先生等十人签订旅游合同后,通过行业内流程并入地接社,俗称“散客拼团”的组团方式。因此,二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

  旅行社尽到了基本风险告知和安全保障责任,但本次事故一定程度上与地接社风险告知不充分有关。翟先生溺水时,同行人员第一时间发现并由其他游客推上岸,进行心肺复苏,但为时已晚。发生危险的水域距驾驶员及导游虽然较远,但并非难以观察,因此旅行社对于未及时观察存在救助不及时的责任。

  此外,翟先生下水时没有穿救生衣。根据武先生的证言,两人并未进行约定的浮潜活动,而是在缺乏安全性评估的海域游泳,游泳者受到海流推动的影响,极易发生危险。

  综上因素,法院认定翟先生违反安全规定未穿救生衣下水,违反娱乐项目安排,在游泳过程中因呛水溺亡,自身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70%。旅行社未提供充分的服务和救助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责任比例为30%。

  7月16日,西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组团社被判赔偿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6万余元,地接社则承担连带赔偿义务。

  ■ 纵深

  泰国旅游乱象:零元团、黑导游问题突出

  近年来,中国赴泰旅游人数持续增长,并成为泰国最大客源国。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赴泰游客达980万人次,今年1月至4月超410万人次,创历史新高。

  泰国旅游的危险指数也在升高。中国领事网数据显示,2017年在泰国参加旅游项目身亡的中国游客64人,其中仅在泰国南部溺水身亡的就有47人。今年6月,英国恩兹利保险公司将泰国列为全球最危险旅游地。

  记者检索发现,近年来赴泰旅游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今年7月5日普吉岛沉船事件,致47人遇难。事件发生后,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对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旅行社开展紧急排查,下架一批不合格自助游产品。

  “零元团”

  靠游客购物弥补亏空

  泰方披露,普吉岛沉船事件的涉事船只存在“零元团”问题,但中方旅行社否认这一说法。不过记者调查发现,“零元团”现象在泰国旅游市场确实存在。

  “零元团”指的是团费低于成本价、甚至零团费的旅行团。泰国某旅游公司负责人阿辉介绍,从中国乘飞机往返,再加上5天左右的住宿费、车费、景点门票费、餐费等,成本价每人至少两三千元。有些旅行社团费只需一千甚至几百元,就属于零元团。

  早在2016年,泰国政府就重拳整治当地旅游业,大规模清查针对中国游客的零负团费现象,974家旅行社被吊销营业执照。据新华社报道,泰方还为中国旅行团设立每人每夜1000泰铢(约191元人民币)的最低价。

  低于成本的“零元团”如何盈利?阿辉介绍,主要是靠购物。导游会安排游客到购物点买纪念品,比如乳胶类床上用品、珠宝、化妆品、食物酒水等,价格会高于市场价。购物点赚到的钱不仅用来给泰国地接导游“回扣”,也会弥补到负责揽客的中国旅行团。

  此外,旅行团中不可避免有拒绝消费的游客,但旅行社并不会因此亏损,因为总会有出手阔绰的游客,他们的消费可以弥补损失。阿辉说:“泰国的零元团基本只针对中国游客,欧美人很少选择这样的旅行团。”

  “黑导游”

  没赚到回扣恐吓游客

  新京报记者近日查询发现,赴泰旅游团平均价格约3000元,较低的有1999元。广州某旅行社工作人员介绍,泰国游分为三个价格,其中4000元的行程较满且不会有购物点,3000元的会安排4至5个购物点,不到两千元的行程安排较松,基本要求游客再消费上千元的自费项目。

  而中国游客在泰国因为拒绝参加自费项目,遭遇黑导游“甩团”、“怒骂”、“洗劫”等情况时有发生。

  有业内人士指出,黑导游与“低价游”密切相关。据媒体报道,旅行社会把成本转嫁给导游,在出团前许多导游已向旅行社交了钱,“如果他们不能从游客身上赚回来,怎么会高兴呢?”

  今年5月10日,中国10名游客在泰国芭堤雅旅游期间,遭遇“黑导游”怒吼逼迫购物,深夜出逃返回国内。记者从文旅部获悉,涉事的“黑导游”李某被泰国警方逮捕,一同被捕的还有相关旅行社两位泰籍负责人。

  据泰方通报,涉事中国籍21岁男黑导游归案后,对恐吓游客消费的行为供认不讳。其交代,事因所带团游客在购物点购买人数较少,自己没有赚到回扣。

  “维权难”

  退货需付高额手续费

  中国游客在泰国的购物投诉也比较多。记者统计发现,今年1月至5月底,某平台接到的相关投诉中,境外游投诉次数超过国内,泰国、越南成为“重灾区”。

  其中,“泰国乳胶枕头”等产品成为最高的投诉对象,且维权难度高。有游客在导游宣传下购买约3万元的乳胶制品后,发觉与市场价差异巨大试图退货,却被告知需付29%的手续费。

  多名业内人士称,提出“高额手续费”,就是希望游客因成本而放弃维权。境外购物取证难,加之语言交流等障碍,不少游客因麻烦、成本高而忍气吞声。

  而泰国海上出行的危险也不容忽视,此前曾发生多起翻船事故,游客溺亡事故也屡见报道。

  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创产业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思敏提醒,水上项目危险性高,潜水包括浮潜门槛较高,不要以为可以无师自通,要听从教练和工作人员安排,避免远离人群独自行动。

  此外,必须要考虑到身体和技术条件,尤其是身体状况不好或年纪较大的游客,应慎重参加浮潜类水上项目。“无论是否会水,救生衣都必须要穿。景区和旅行社也需尽到安全提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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