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曹柳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圈子小、熟人多’是必须要面对的现实,‘人情关’是我们要突破的一大阻碍。”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文章《基层纪委书记谈扫除纠“四风”中的人情障碍》,六位纪检人员结合自身经历,以实际案例入手,讲述如何突破人情障碍。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坚定不移‘打虎’、‘拍蝇’、‘ 猎狐’。”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能否精准出击,保质保量完成反腐败工作,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反腐倡廉成果的评价。然而实际工作中,纪检干部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圈子小、熟人多”而导致的“人情关”就是一大难题。此外,还有诸如“腐败分子反查办能力增强”“干部面临的威逼利诱增加”等一系列困难的存在,因此,纪检干部一定要强化自身建设,念好“铁”字诀,坚决打好反腐败战役。
遇到熟人要“铁”面无私。 不可否认,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十分讲究“人情关系”。而纪检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查办案件的对象往往可能是身边的同事、上级的领导,甚至自己的亲人,如果真的“撕破脸”,往后工作或生活中“抬头不见低头见”,可能会“伤了和气”,这时候,是否要“讲人情”就会使干部陷入两难之地。应当看到,对于违纪问题,“讲人情”只会在“人情沼泽”中越陷越深,不仅让自己走上违纪违规路,还会让对方的小错误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唯有抓早抓小,才能防微杜渐,避免酿成大祸,遭受更严重的党纪甚至刑事处罚。因此,纪检干部一定要坚守原则,严守法纪,以铁面无私的态度面对“人情关”,才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选择。
查办案件要“铁”证如山。日常生活中,我们强调要“以理服人”,查办案件更应“以证服人”。有的纪检干部在办案过程中,或者怕麻烦,想要草草结案,随便找几个人谈话,以记录作为佐证,完成一份调查报告了事;或者“抹不开面子”,选择性呈递证据材料,希望“从轻发落”;或者“公报私仇”,恶意夸张错误事实,让干部被“从重处理”……如此种种,都扰乱了办案秩序,严重损害纪检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只有拿出切切实实的证据材料,才能让群众信任,让其他干部服气。因此,面对群众反映或本级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定要做到仔细分析研究,拟定详细的初核方案,针对每一个步骤找好佐证材料,做好证人笔录,最后形成周密的报告,保证证据充分、逻辑清晰,才能真正认定违纪的错误事实,保证“不错怪一人”也“不漏放一人”。
面对利迫要“铁”骨铮铮。纪检工作看上去掌握着许多干部的“生杀大权”,因此纪检干部容易受到一些别有用心的“厚待”。比如,有的干部在受调查过程中,为了让纪检干部“放自己一马”,就会予以各种利益诱惑,企图让其和自己“统一战线”;也有干部采取更为直接的胁迫手段,打恐吓电话,恶意“放狠话”,威胁要让纪检干部“吃不了兜着走”。面对这样的利诱或胁迫,若予以妥协,则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损纪检整体权威。作为纪检干部,既要经得住“糖衣炮弹”,也要扛得住“明箭暗枪”,依法依规办事,在原则面前敢于担当,以铁骨铮铮的姿态将反腐败工作毫不犹豫地推行下去。
纪检干部肩负着国家反腐倡廉的重任,面对的是全党乃至群众的殷切期盼,唯有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念好“铁”字诀,才能果断拔掉“老虎”的爪和牙,揪出“狐狸”的尾巴,折断“苍蝇”的翅膀,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曹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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