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16.1平方公里江北核心区范围内的楼盘观山悦,交付时间又延期了。
就在这几天,观山悦楼盘的准业主,先后收到开发公司——南京宏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通知:原本计划在今年6月30日交付的楼盘,因故再次延期到2018年12月31日。
观山悦原计划17年12月底交付,首次通知延期到3月底,3月份又通知延期到6月底,如今又延迟到12月底。
这份《延期交房及违约金领取通知书》中,开发商将延期交付原因归咎于“竣工验收手续尚未完成”。不过,有一种说法是:开发商消防验收不合格,导致验收无法通过。
两期延期交付之后,开发商对业主的赔偿标准也有明显不同:首期是2017年12月31日交付,延期每天50元每户,跟面积和房价没有关系,相当于一个月赔偿1500。
二期3月31日交付,延期赔偿标准是每天房价万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总房款是250万,那么每天赔偿250元。
这家楼盘的购房合同中,也存在一些业主认为是"霸王条款"的约定:写了一大堆质量问题都不承担责任。
观山悦延期交付问题,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签购房合同!这些问题一定要注意!

一、合同中的空白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
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
二、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
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
有些开发商会在此时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
在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
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时刻都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
例如什么情况下房子可以退、出现什么违约行为,定金双倍补偿等。
如果这两项没有约定清楚,购房者会吃哑巴亏,维权会绕远路。
四、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的约定
交房日期是开发商将房子交给购房者的最后期限,交房标准是在交到购房者手中时,房子的配置标准。
交房日期是购买期房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的,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标准。
交房标准对精装房来说尤为重要,交房时的配置与样板间的配置差距较大,在签合同时,需要将收房时的配置标准写清楚,例如家电的品牌、室内空气的达标标准等。
五、垄断物管权
买房协议约定“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由出卖人选聘的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上是开发商将物业管理权永久性地垄断了,即便是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也难以改变。
签合同是个复杂的过程,以上注意事项并不能涵盖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建议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请律师一起同行,确保合同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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