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李先生:我是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只有外地农村户口。至今,我所在的单位还没有给我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可以投诉单位吗?投诉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其给我补缴吗?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农业户籍的在职职工,如果单位已经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只是给您少缴了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受理立案的。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资条或银行流水、劳动合同,前往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维权即可。
如果单位没有给您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按照现在北京住房公积金执行的政策,农业户籍的在职职工,是本着用人单位与当事人双方协商自愿的原则,来建缴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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