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竟沦为运毒工具!省高院发布涉毒典型案例

2018年06月25日 14:19:1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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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日,今天(6月25日)上午,江苏省高院发布了6起涉毒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利用网约车运输毒品案,尤其值得引起大家的注意。

  从2016年到2017年2月,被告人李华曾两次向罗某购买冰毒共5克。2017年3月份,李华通过微信联系上被告人吴某,向她购买冰毒并通过支付宝转毒资5000元。吴某在苏州吴江区使用滴滴顺风车软件打车,顺风车司机徐某接单后,吴某指使他人将包装好的29.52克冰毒交给徐某,要求他运输到泰兴市交给李华。3月14日晚上8点多,徐某驾车抵达后准备交货时被警方查获。同日,涉案的李华也被抓获,并从  其身上查获13.62克冰毒。

  泰州法院经过审理,判处吴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八千元,被告人李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两万元。顺风车司机徐某因不知情运输物为冰毒,没有追究刑法责任。

  网约车主要提供载客服务,但一些网约车司机超出经营范围帮助约车人向指定地点带货,使得托运人规避了其他物流行业所必须的货物安检程序。出于对服务对象安全及接受服务方均能通过手机掌握对方的实时定位及运行轨迹,毒品犯罪分子正好利用这一点,将毒品掩饰及包装后,委托网约车司机带货交给指定人员,网约车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运输毒品的行为,毒品犯罪人不仅能人毒分离,还能通过手机掌握毒品位置以及车辆到达时间,使得毒品犯罪更加隐蔽了。

  江苏省已经发生不止一起利用网约车运毒案例,鉴于此,目前法院已经向网约车经营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加强管理审核,整改规范经营活动,客运部门及时查漏,填补监管漏洞,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刘舒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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