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网站后台管理控制权限,侵入网站后将链接“跳转”到赌博网站做推广。通过这种方式,两人控制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共计388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
经查明,黎某为广东人,今年27岁,本科学历。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间,黎某通过QQ联系了湖北人贾某,商议由贾某非法获取网站后台管理控制权限,将该网站控制权限出售给黎某,黎某从贾某那里获取网站权限后,非法侵入他人网站后台并添加“跳转”链接为一赌博公司做广告推广,从而获取利润。2017年10月至11月,两人先后在江西南昌市和广东徐闻县被通州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鉴定,黎某、贾某通过上述方法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共计388台。
近日,通州法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贾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