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00万不还款挪用 老赖拒不执行法院裁定被判刑

2018年06月15日 11:27:16 | 来源:南京日报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收到200万不还欠款还挪作他用

  一老板拒不执行法院裁定被判刑  

  南报网讯 (通讯员 古研 记者 张源源) “被告人段某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生效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昨天,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钢材加工公司老板获刑。

  段某在南京栖霞区开办了一家钢材加工厂,2014年,他欠下供货商某金属公司140万元货款,后经鼓楼区人民法院主持达成了调解协议。不过,段某并没有按期履行这份调解协议,供货商于是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4年11月,执行法官了解到段某的公司有一笔170万元货款未收回,是案外人泰州某公司的“债主”。为执行案件,法官直接向泰州某公司和段某下达执行通知书、查封到期债权裁定书,要求到实际支付时,对该笔货款进行强制执行。

  不过,段某对法院的相关文书视而不见,还多次拒绝接听执行法官电话,或是接了电话也不肯履行义务。2016年,段某以放弃双方部分其他款项为条件,交换得来泰州某公司的200万元,但并未通知法院,直接挪作他用。

  法院认为,段某明明具有实际还款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考虑到案件审理过程中,段某亲属代为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年,同时还将继续追缴剩余执行款项。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