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曹柳
最近,安徽某公众号发布的一篇《“依‘法’不办事”?省委书记大会上严厉批评!》的文章引起广泛关注。文章里介绍了安徽某小区因为不具备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而十年未办成房产证的事,最终在省委书记的严厉批评下,产权办理手续才开始逐步推进。
据了解,该小区属于回迁安置小区,当时因强电工程未通过验收而十年未办理成功的产权证,却因书记的严肃批评得以推进,工作人员看似“依‘法’不办事”的行为,其实完全可以通过与供电部门协调,使强电工程重新规划建设通过验收标准来解决,所以,事件中强调的“依法依规”,归根到底,还是工作人员不作为、懒作为的借口。
事件中,安徽省委书记的一句话发人深省:“你们该不该办?”这一句话言简意赅,同时为我们展现了一位领导人正确的为官姿态。诚然,想不想办事,能不能办事,并不是办不办事的关键。我们常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挂在嘴边,常常强调“共产党除了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利益”,我们建立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为人民服务,由此,我们办不办事也应取决于群众的需求,群众有诉求我们就要倾听,群众遇到麻烦我们就要去解决,我们的规章制度归根到底也是为了让群众生活更美好,因此,所谓的“依‘法’不办事”完全是为不作为找的借口,法律不背这个“锅”。
此次事件中的“依‘法’不办事”,其实也折射出部分干部循规蹈矩,只会死板地依规依据,而不敢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的现状。各单位间曾广泛流传着这样一条戏语:“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这也是许多“不作为”、“懒作为”形成的根本原因。
令人振奋的是,上个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已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其中指出,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提出“三个区分来”,明确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给敢于担当、敢于试错者吃下“定心丸”,同时也断绝了不作为者打着“遵纪守法”的幌子不干事的念头。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出手时就出手。为官者一定要时刻牢记“心无百姓莫为官”,时刻用行动贯彻“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展现共产党人的担当尽责。当下正是干事的最好时机,人民有期待,中央给底气。我们都应该行动起来,为群众多办事、办好事,为实现人民生活更美满,国家整体更昌盛而不懈奋斗。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