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公布新修订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报告、收费巡访、收费目录动态管理等内容,将收费监管的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今后,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报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此外,收费项目也将"有法可依",被限定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除此之外,不能设定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郝朦 高涵)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江苏省公布新修订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报告、收费巡访、收费目录动态管理等内容,将收费监管的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今后,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报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此外,收费项目也将"有法可依",被限定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除此之外,不能设定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郝朦 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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