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名誉需要我们共同的捍卫和守护

2018年05月24日 15:37:19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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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谢晓刚

  据最高检消息,5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针对当地居民曾某污蔑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月24日新华网)

  烈士千古,浩气长存,英魂犹在。英雄和烈士大多是为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作出重大贡献、重大牺牲的人物,其内在精神已经被融入到国家、民族精神之中,是国家和民族的代表、象征。因此,侵害英雄、烈士人格的行为,无论其动机如何,实际上是对我国国家精神、民族精神的损害,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理应承担民事、甚至是行政或刑事责任。

  然而,随着网络空间和自媒体的开放发展,一些人的言行却越来越轻佻。表达有自由,现实可不满,贪腐更值得抨击,但难以理解的是,一些人却热衷于亵渎烈士英灵,玩笑民族苦难,给英烈亲属、战友、同事及后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网上网下形成了极坏的影响,也让所有有正确价值观和正义感的人感到义愤填膺、不可容忍。

  事实上,这些热衷于侵犯英烈名誉,根本原因还在于整个社会理想信念的淡化。正如那句诗所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今天的社会,一些人身上不仅那些具备正能量的理想信念淡化,而且颓废、卑劣的价值观横行。精神世界荒芜的人,天然抵触社会的正向价值。只有搞乱、颠倒社会的价值观,其内心的卑劣才能获得解压。

  对于此类人,仅从语言、道理上来反驳已不足以平民愤,因为在他们的世界里,意识不到对英雄、烈士的人格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到对英烈的人格保护也是对国家和民族精神的捍卫,正所谓“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必须依法给予迅速、快捷的打击,而5月1日起刚刚施行的《英烈保护法》无疑就是捍卫英烈名誉的法律依据。

  无论何时,英烈作为一个民族文化的本体依托,作为一个国家屹立不倒的强劲底气,始终是时代的精神标杆,容不得半点玷污。英烈名誉权保护首案,让世人明白《英烈保护法》不是纸老虎,即便烈士亲属不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也能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烈士英名有着神圣不可亵渎的法律地位。

  今天的美好生活是英雄烈士的牺牲奉献所换取,每一个生活、奋斗在新时代的中国人,都应该尊敬、缅怀英烈,与一切敢于歪曲、丑化、侵犯英烈形象、荣誉行为作斗争。因为,尊重英烈,就是在尊重我们自己。英雄烈士的荣光和尊严,需要我们共同捍卫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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