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日前出炉,新生入学均衡编班程序,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费用管理情况,教师岗位设置、聘用和管理办法等关乎师生切身利益的十二大事项都要公开。
江苏省教育厅还针对中小学不同情况,分别列出信息公开事项指导性清单,其中小学清单上的具体事项为37个,初中清单上的事项为41个,高中、中职分别为54个、57个。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校公开信息要优先利用学校网站,同时综合利用校长信箱、公告栏、报刊、电子显示屏、校内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载体,增强公开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相关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对本地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公布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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