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先动手,再说伤势也比她重,尤其是脸,都破相了,我是一个网络主播,要靠脸吃饭的,月入5万以上,如果留下疤痕,今后还怎么做主播,这损失又怎么算……”董某在派出所愤愤不平地说。
董某是杭州一网络平台的女主播,与王某曾是同事,后离开原公司做起了网络主播。3月20日,董某去原单位找小姐妹玩,聊天中议论了王某,恰巧被王某听到,王某就上前质问,继而发生口角,两句不合竟动手扭打在一起。同事见状赶忙把她们拉开,但双方还是都挂彩了,骂骂咧咧一直没停下,无奈同事选择报警。
被蜀黍请到派出所后,两人仍各执己见,无论民警怎么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共识。董某坚称自己是网络主播,脸上花了十几万做过整容,这样一来脸是白整了,做网络主播也无望了,这么大的损失怎么办,非要求王某赔偿6万元。而王某认为自己也被打了,也是受害者,坚持只肯赔付2千元。双方调解不成,派出所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违法行为对双方做出了拘留三天的行政处罚决定,于3月21日送至杭州市拘留所执行。
入所谈话是拘留所对每位拘留人员必开展的工作。入所当天,所里管教民警分别找了两位姑娘谈话,在交谈中民警了解到两位姑娘对打架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认识,但对赔偿问题还是各有各看法,而且董某称出去后一定要走司法程序解决。
拘留所矛盾调解员张丽芳警官得知后,想为王、董两位做次调解。为此还特意先咨询了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并邀请有调解经验的冯世立警官一起参与调解。两位警官为王、董两人讲解了派出所对一般打架案件的处理以及法院对于民事纠纷伤情赔偿金额处理的法理知识和案例,从责任轻重、伤情情况、后续影响等方面给两人进行了细致分析,为两人理清案情,讲清道理。
经过几番谈话后,两人终于放下了思想包袱。先动手打人的王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鲁莽性。“是我太冲动,先动的手,造成了她脸部受伤,也确实会给她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我愿意重新协商赔偿金额。”王某羞愧地说。
而董某也从拘留所两位警官的谈话中,意识到了自己背后议论别人而引发打架的不对,对王某提出的赔偿也愿意接受。
最终两人握手言和,并自愿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当着民警的面,王某将1.5万通过微信转账赔偿给了董某。至此,该起因打架引起的赔偿纠纷在拘留所成功予以调解。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