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审议通过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从6月1日起执行。条例有什么亮点,能为我们女同胞带来哪些福利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鼓励用人单位给"奶爸"放共同育儿假】
条例中明确,男性在十五天护理假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共同育儿假,旨在倡导夫妻双方一起负担家庭责任。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童春纲告诉记者,它是一个倡导性的规定,因为如果变成强制性规定,一定程度上会加重用人单位负担。
【职场女性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对于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7个月以上,上班确有困难的女职工,条例也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此外,鼓励用人单位提供0-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为女职工安排妇科健康检查等内容也都被列入条例,充分细化了对女性的权益保障。
条例结合江苏实践特色,更注重创新性和前瞻性。其中,将妇女议事会制度、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上升到法律层面,属于我省首创。
江苏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张丽娟说,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经有1万多个妇女议事会的建立,而且参与了多项的,最基层的民主协商活动。对保障妇女权益,特别是提高基层妇女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有很大提高。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郭艺 罗聪懿 夏敬栋 杨时盛 陆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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