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3月28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条例将从6月1日起执行。条例能为我们女同胞带来哪些福利?都有哪些新亮点? 下午的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
条例中明确,男性在十五天护理假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共同育儿假,旨在倡导夫妻双方一起负担家庭责任。对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童春纲告诉记者:“它是一个倡导性的规定,因为如果变成强制性规定, 一定程度上会加重用人单位负担。”
对于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7个月以上上班确有困难的女职工,条例也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此外,鼓励用人单位提供0-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为女职工安排妇科健康检查等内容也都被列入条例,充分细化了对女性的权益保障。
条例结合江苏实践特色,更注重创新性和前瞻性。其中,将妇女议事会制度、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上升到法律层面,属于我省首创。江苏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张丽娟说:“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经有1万多个妇女议事会的建立,而且参与了多项最基层的民主协商活动,对保障妇女权益,特别是提高基层妇女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有很大提高。”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罗聪懿 夏敬栋 罗聪懿 杨时盛 陆啸 荔枝编辑/秦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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