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江苏城市频道记者/ 冯珂 周田超)今年3月1号,《南京市排水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对居民楼的排水方式上有明确要求,阳台需单设污水管道。那么,新条例实施之后,落实情况如何呢?一起来看看。
长期以来,很多居民在装修时都把住宅阳台当作洗衣房,把洗衣的废水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或河道。而洗衣废水中含大量洗衣粉的残留,会造成水质的富营养化,破坏或抑制水生态的自净功能,对河道水环境造成污染。而新《条例》第14条规定,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需单独设置污水管道,并纳入统一的污水收集系统。已建成住宅的阳台未依照前款规定单独设置污水管道的,在改造或者整治时应当增设污水管道。对此,记者走访了一些正在出新的老小区后发现,部分小区在条例出台前,已经考虑到这一点。
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的蓝天园小区,从去年9月份开始,小区开始改造出新,负责项目设计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当初在设计时,就考虑到雨污分流,特地在阳台处增设了污水管道。
此外,记者走访的多家新建楼盘,均符合条例的相关规定。而对于建设单位未在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平台)设置污水管道的,条例中规定了罚则: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诸如餐饮、汽车清洗、建设工程施工产生油脂或者泥砂的排水户,在新规中都要求相关责任方应当配建油水分离装置、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行。除此之外,新规还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广场、绿地以及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工程,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建设内容和客观条件,因地制宜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强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对雨水的吸纳、缓释能力,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市内涝防治能力。江苏城市频道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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