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谢晓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22日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通知要求,所有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3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经典文艺作品可不可以改编,答案是肯定的。比如春节期间,大型诗词文化音乐综艺《经典咏流传》在央视首播,反响热烈。节目中的改编,大都很好地重现了古典诗词的气韵与风貌,和诗以歌的形式、精益求精的制作,令观众耳目一新、纷纷称道。
经典需要传颂,通过大众化、流行化的再创作,让经典文艺作品与时俱进、接地气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从而激发更多人对经典文化、传统文化的热爱,增进国人的文化自信。
然而,近年来在网络上,却流行一股恶搞经典文艺作品不良之风,不仅大量断章取义式撰改原作品,而且歪曲作品应有的主流思想,以媚俗夸张搞笑为主引诱网民围观、传播,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前段时间,某家单位以《黄河大合唱》为基础,重新改编后冠以“恶搞版”字样的视频在网络上大肆流传,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曲作者冼星海的后人也对此进行了关注评论,表达了强烈不满,认为经典文艺作品是民族之魂,即便是改编,也应该体现尊重,而不是戏谑与消遣。
文艺创作上百花齐放并没有问题,但必须认识到,“价值多元化”不能片面认为就是主流价值的多元化,文艺作品的主流价值观应与中华文明核心主流价值观保持一致,更应该是我们社会所提倡的主流价值观。
可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下发通知,要求网站不得擅自重新剪辑经典文艺作品,并非说目前网上较为有影响力以撰改原作品为主的B站、快手、抖音等视听节目非法,而是对其内容、主流价值进行必要的规范。不会一棒子都打死,只是严厉重申文艺作品改编应在尊重历史和尊重原创的基础上进行改编,而不是随意性、无底线地进行恶搞。
因此,经典并非不能进行改编,但必须坚持正确导向,不能断章取义、恶搞炒作,不能做“标题党”, 歪曲解读和恶意理解经典作品,以低俗创意吸引点击。让经典文艺作品经典再现,离不开广大观众的积极参与,在读经典、唱经典的同时,我们都要做充满自信的经典文艺作品传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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